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4.7 差温报警不动作性能
对探测器任一段表4要求长度的敏感部件,在25℃±2℃的起始温度条件下,以2℃/min的升温速率升温,按下列要求升温,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a)设定的动作温度不大于70℃的差定温探测器,升温至对应的不动作温度;
b)设定的动作温度大于70℃的差定温探测器和差温探测器,升温15min。
a)设定的动作温度不大于70℃的差定温探测器,升温至对应的不动作温度;
b)设定的动作温度大于70℃的差定温探测器和差温探测器,升温15min。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4.6 定温报警不动作性能
- 下一节:4.8 响应时间及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