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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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方法

7.1 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10)%。试验前应将样品在该环境下至少放置24h。
7.2 试件
    在距离产品边缘至少100mm的位置切取试件,试件的尺寸及数量见表4。
7.3 外观
    在照度不低于250lx的环境中垂直距离试件表面1m处目测观察试件表面是否存在裂缝、孔洞、脱砂、明显色差。
7.4 尺寸允许偏差
    片材按GB/T3810.2-2016中第2章和第3章的规定进行测试;卷材按JG/T 456-2014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测试。
7.5 物理性能
7.5.1 面密度偏差
    将试件在(50±2)℃下烘干48h,在距试件边缘10mm处及中心位置,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2mm的测量器具分别测量试件的长度和宽度,计算长度和宽度的算术平均值;用感量不低于0.01g的天平称量试件的质量,按式(1)计算试件的面密度,精确到0.1g。取所有试件面密度测量值与标称值的最大差值作为试验结果。
    式中:
    D——面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平方米(kg/㎡);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a——试件长度的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b——试件宽度的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7.5.2 吸水率
    按GB/T9966.3的规定进行测试,试件的烘干温度为(50±2)℃,烘干时间为48h。
7.5.3 柔韧性
    将试件正面朝外紧贴直径为100mm的圆柱表面,观察试件正面是否有裂纹,三个试件均未出现裂纹则试验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5.4 加热尺寸变化率
    按JG/T 456-2014中6.9的规定进行。
7.5.5 耐温变性
    按JG/T25-1999第5章的规定进行,将试件在(23±2)℃的水中浸泡18h,取出放在(-20±2)℃冻3h,再取出放在(50±2)℃烘干3h,此为一次循环。10次循环后取出试件,放置到室温后按6.5.3测量柔韧性。
7.5.6 耐人工气候老化
    将每块试件切成两半,一半留作比对样,另一半按GB/T16259-2008的方法A进行连续老化照射试验,N类产品连续老化照射600h,W类产品连续老化照射1000h。将老化后的试件与对应的比对样复原拼接摆放,按GB/T1766-2008的目视法进行老化前后变化的评级,再按6.5.3测量老化后的柔韧性。两个试件均符合要求,则试验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5.7 耐沾污性
    按GB/T9780-2013浸渍法的A法规定进行。
7.5.8 耐化学腐蚀性能
    分别采用质量分数为5%的氢氧化钠和体积分数为1%的盐酸两种化学试剂,按JG/T 463-2014中6.4.4的方法进行。
7.5.9 耐盐雾
    按GB/T1771-2007的规定进行。
7.5.10 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按GB 18587-2001的规定进行。
7.5.11 水蒸气湿流密度
    按GB/T 17146-2015中干法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试验条件:
    ——采用试验条件A;
    ——透湿杯的有效测定面积至少为2500m㎡;
    ——试样的表面朝向湿度小的一侧。
7.5.12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 6566-2010的规定进行。
7.5.13 燃烧性能
    按GB 8624-2012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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