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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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规范性附录)产品受剪极限承载力试验方法

D.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产品受剪极限承载力试验方法。
D.2 试验设备及工装
D.2.1 试验装置与试验加载设备应满足试体的设计受力条件和支承方式的要求,试验台在可能提供反力部位的刚度,不应小于试体刚度的10倍。
D.2.2 试验用工装不应在试件失效前出现破坏现象。
D.2.3 量测仪表的选择,应满足试体极限破坏的最大量程,其分辨率应满足最小荷载作用下的分辨能力。位移计量的仪表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所测总位移的0.5%,示值允许误差不应大于仪表满量程的±1.0%。记录仪精度不应低于仪表满量程的±0.5%。
D.2.4 工装和试件之间的安装示意图见图D.1。
D.3 试件及安装
D.3.1 试件的制作应采用与实际工程材料、连接方式一致的1:1比例的足尺尺寸。测试墙体在水平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剪性能时,可采用单调水平加载;测试墙体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抗剪性能时,应采用低周反复水平加载。
D.3.2 墙体通过加载器施加竖向荷载时,应在门架与加载器之间设置滚动导轨(图D.1),其摩擦系数应不大于0.01。
D.3.3 加载顶梁与墙体试件顶导梁应有可靠连接,以传递水平力。
D.4 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处理
D.4.1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抗剪试验加载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竖向荷载应为试体的目标试验荷载,在施加水平荷载前按照静力加载要求一次加到位,并保持恒定不变;
    b)单调水平加载时,在试体屈服前应采用荷载控制并分级加载,接近屈服荷载前宜减小荷载级差加载;试体屈服后应采用变形控制分级加载。每级荷载应保持2min~3min后方可采集和记录测点数据,直至破坏;
    c)低周反复水平加载时,在正式试验前应先预加反复荷载试验二次,预加载值不宜超过试体屈服荷载的30%。正式试验时,试体屈服前应采用荷载控制并分级加载,接近屈服荷载前宜减小荷载级差加载;试体屈服后应采用变形控制,变形值应取屈服时试体的最大位移,并以该位移值的倍数为级差进行控制加载。屈服前每级荷载可反复一次,屈服以后宜反复三次。试验过程中,应保持反复加载的连续性和均匀性,加载或卸载的速度宜一致。
D.4.2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抗剪试验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平荷载作用下试体的剪切变形,应扣除试体的水平滑移和转动;
    b)试体的屈服荷载和屈服位移,可根据单调水平加载的荷载-位移曲线或低周反复水平加载的骨架曲线,采用能量等值法或作图法确定;
    c)试体的最大荷载和变形,应取试体承受荷载最大时相应的荷载和相应变形;
    d)试体的破坏荷载和变形,应取试体在最大荷载出现之后,随变形增加而荷载下降至最大荷载的85%时的相应荷载和相应变形;
    e)试体的刚度、延性系数、承载能力降低性能和能量耗散能力等指标,可按照JGJ101对混凝土试体拟静力试验规定的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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