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搜索
5.1 控制项
5.1.1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时,应对非结构构件进行专项检测或评估。
5.1.2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5.1.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工程中,混凝土梁、柱的新增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5.1.4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后,原结构构件的利用率不应小于70%。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5 结构与材料
下一节:
5.2 评分项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