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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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评分项

Ⅰ 节水系统

7.2.1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5分。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得2分;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5分。
7.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得2分;
    2 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2分;
    3 水池、水箱设置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机械联动或自动联动关闭措施,得2分;
    4 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的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2分。
7.2.3 按供水用途、管理单元或付费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空调系统、游泳池、绿化、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得10分;
    2 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得10分。
7.2.4 热水系统采取合理的节水及节能措施,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热水系统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的措施,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应大于0.02MPa,得3分;
    2 热水系统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的时间,住宅不大于15s,医院和旅馆等公共建筑不大于10s,得2分;
    3 公共浴室淋浴热水系统采用定量或定时等节水措施,得2分。

Ⅱ 节水器具与设备

7.2.5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3分。用水效率等级达到2级的卫生器具数量比例达到50%,得7分;达到75%,得10分;达到100%,得13分。
7.2.6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3分;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并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得5分;
    2 种植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得5分。
7.2.7 空调冷却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7分;
    2 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达到80%,得7分;
    3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7分。

Ⅲ 非传统水源利用

7.2.8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绿化灌溉、道路及车库地面冲洗、垃圾间冲洗等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达到80%,得4分;
    2 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达到50%,得4分;
    3 冷却水补水的非传统水源用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达到10%,或不设置冷却水补水系统,得2分。
7.2.9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根据当地降雨情况,合理设置景观水体水位或水面面积,得3分;
    2 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4分;
    3 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3分。

Ⅳ 改造效果

7.2.10 采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提高节水效率增量,评价总分值为16分,按表7.2.10的规则评分。

表7.2.10 节水效率增量评分规则

续表7.2.10

7.2.11 对场地进行改造和再开发,设置合理的绿色雨水基础设施,降低场地雨水综合径流系数,评价总分值为9分。改造后的综合径流系数比改造前的降低幅度达到10%,得3分;达到20%,得6分;达到30%,得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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