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3.1 外墙饰面砖
3.1.1 外墙饰面砖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陶瓷砖》GB/T 4100、《陶瓷马赛克》JC/T 456和《薄型陶瓷砖》JC/T 2195的规定。
3.1.2 外墙饰面砖宜采用背面有燕尾槽的产品,燕尾槽深度不宜小于0.5mm。
3.1.3 用于二层 (或高度8m)以上外保温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单块面积不应大于15000mm²,厚度不应大于7mm。
3.1.4 外墙饰面砖工程中采用的陶瓷砖,根据本规程附录A和附录B不同气候区划分,应符合下列相应规定:
1 Ⅰ、Ⅵ、Ⅶ区吸水率不应大于3%;Ⅱ区吸水率不应大于6%;Ⅲ、Ⅳ、Ⅴ区和冰冻期一个月以上的地区吸水率不宜大于6%。吸水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现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GB/T 3810.3进行试验。
2 Ⅰ、Ⅵ、Ⅶ区冻融循环50次不得破坏;Ⅱ区冻融循环40次不得破坏。冻融循环应以低温环境温度为-30℃±2℃,保持2h后放入不低于10℃的清水中融化2h为一个循环,按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GB/T 3810.12进行试验。
3.1.2 外墙饰面砖宜采用背面有燕尾槽的产品,燕尾槽深度不宜小于0.5mm。
3.1.3 用于二层 (或高度8m)以上外保温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单块面积不应大于15000mm²,厚度不应大于7mm。
3.1.4 外墙饰面砖工程中采用的陶瓷砖,根据本规程附录A和附录B不同气候区划分,应符合下列相应规定:
1 Ⅰ、Ⅵ、Ⅶ区吸水率不应大于3%;Ⅱ区吸水率不应大于6%;Ⅲ、Ⅳ、Ⅴ区和冰冻期一个月以上的地区吸水率不宜大于6%。吸水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现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GB/T 3810.3进行试验。
2 Ⅰ、Ⅵ、Ⅶ区冻融循环50次不得破坏;Ⅱ区冻融循环40次不得破坏。冻融循环应以低温环境温度为-30℃±2℃,保持2h后放入不低于10℃的清水中融化2h为一个循环,按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GB/T 3810.12进行试验。
条文说明
3.1.2 外墙饰面砖背面带有燕尾槽的产品,其特征是背槽为梯形,底部宽度大于上口宽度,粘结材料填充燕尾槽内可形成咬合结构,提高了粘结质量。
3.1.3 用于二层(或高度8m)以上外保温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单块面积和厚度不应过大,以适应变形并减轻外墙面负荷,外墙饰面砖单块面积不大于15000mm²、厚度不大于7mm比较理想。
3.1.3 用于二层(或高度8m)以上外保温粘贴的外墙饰面砖单块面积和厚度不应过大,以适应变形并减轻外墙面负荷,外墙饰面砖单块面积不大于15000mm²、厚度不大于7mm比较理想。
3.1.4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差异很大,不同地所使用的外墙饰面砖经受的冻害程度有很大差别,因此应结合各地气候环境制定出不同的抗冻指标。外墙饰面砖系多孔材料,其抗冻性与材料内部孔结构有关,而不同的孔结构又反映出不同的吸水率,因此可通过控制吸水率来满足抗冻性要求。
I、Ⅱ、Ⅵ、Ⅶ区属寒冷地区,气候条件恶劣,外墙饰面砖发生起鼓、脱落的现象比较严重。根据大量的试验结果和工程实践,并参考陶瓷砖国际标准,规定了外墙饰面砖应满足的抗冻性要求,并对其吸水率加以限制。
Ⅲ、Ⅳ、Ⅴ区中个别有冰冻期的地区,对外墙饰面砖的吸水率也应加以限制。
由于I、Ⅱ、Ⅵ、Ⅶ区冬季时间较长,冬季温度可达-20℃~-40℃,因此现行国家标准《陶瓷砖试验方法》GB/T3810.12中规定的抗冻试验温度在5℃和﹣5℃之间不符合这些地区的使用要求。本规程将冻融循环的负温环境定为-30℃±2℃,且根据冰冻期长短不同将I、Ⅵ、Ⅶ区冻融循环次数定为50次,Ⅱ区冻融循环次数定为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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