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4.9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
4.9.1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计算机接口数应根据当地经济条件适量选配,条件许可的消防站宜按每人一台设计。
4.9.2 电脑桌和通道的布局应便于紧急出动。
4.9.3 电脑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线路。
4.9.4 灭火救援研讨室应设置电子白板、黑板、音响、投影系统等设备。
4.9.5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地板应有防静电要求,其电源功率应能满足所有电脑同时使用的要求。
4.9.6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4.9.2 电脑桌和通道的布局应便于紧急出动。
4.9.3 电脑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线路。
4.9.4 灭火救援研讨室应设置电子白板、黑板、音响、投影系统等设备。
4.9.5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地板应有防静电要求,其电源功率应能满足所有电脑同时使用的要求。
4.9.6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条文说明
4.9.1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的计算机网络接口数应根据当地经济条件适量选配,条件许可的消防站宜按每人一台布线。
4.9.2 电脑桌和通道的布局应科学合理,以便于人员紧急出动和快速疏散。
4.9.4 灭火救援研讨室应设置电子白板、黑板、音响、投影系统等设备,便于现场演示和交流。
4.9.2 电脑桌和通道的布局应科学合理,以便于人员紧急出动和快速疏散。
4.9.4 灭火救援研讨室应设置电子白板、黑板、音响、投影系统等设备,便于现场演示和交流。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4.8 器材修理间、呼吸器充气室
- 下一节:4.10 图书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