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4.11 会议室
4.11.1 会议室的座位数应能满足队站全体人员同时使用的要求。
4.11.2 会议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等有关线路。
4.11.3 会议室应设置音响、视频会议终端、投影系统等设备。
4.11.4 会议室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
4.11.5 会议室应采取必要的吸声(隔声)措施。
4.11.6 会议室的净高不应低于3m。
4.11.7 会议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4.11.8 会议室地面或周围的墙上每隔3m~5m应设置电源插座。
4.11.2 会议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等有关线路。
4.11.3 会议室应设置音响、视频会议终端、投影系统等设备。
4.11.4 会议室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
4.11.5 会议室应采取必要的吸声(隔声)措施。
4.11.6 会议室的净高不应低于3m。
4.11.7 会议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4.11.8 会议室地面或周围的墙上每隔3m~5m应设置电源插座。
条文说明
4.11.1~4.11.8 对会议室的功能、装修、电路设计要求等进行了规定。会议室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是为了满足紧急出动和快速疏散的要求。因室内建声环境需要满足一定的隔声吸声、混响时间等要求,会议室应进行必要的建筑声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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