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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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提高玻璃纤维增强水泥(以下简称GRC)建筑应用技术水平,促进GRC构件在建筑中应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美观和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GRC构件的材料选用、建筑与结构设计、制作加工、安装施工、验收及维修与保养。

1.0.3 GRC构件在建筑中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外墙板及装饰制品(统称为GRC构件)是一种轻质、高强、可造型的新型材料,广泛应用在各类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工程中。就材料本身的特性而言,它最适用的领域是建筑物的外墙。近二十年来该材料在国内外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目前我国生产的GRC构件产量和工程应用量居世界之首,每年有数百万平方米的GRC构件应用到各类建筑工程上。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外墙板》JC/T1057和《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装饰制品》JC/T 940仅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质量控制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但构件在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等方面无标准可依,导致GRC构件坠落、开裂、翘曲等现象发生,严重影响该产品在建筑工程的推广应用。为适应GRC构件应用技术的发展及规范该产品的应用,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条文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在GRC外墙板或装饰制品的生产过程中,由于所用胶凝材料为水泥,其碱性对玻璃纤维有侵蚀作用,因此生产GRC外墙板或装饰制品要求使用有较强抗碱能力的耐碱玻璃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所用水泥主要有硫铝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碱度较低,对玻璃纤维的侵蚀作用较小,通常把采用硫铝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耐碱玻璃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制作GRC构件的技术路线称作“双保险”技术路线;采用硅酸盐水泥作为胶凝材料时,因其碱度高对玻璃纤维的侵蚀作用大,除要求增强材料为高锆耐碱玻璃纤维外,还应掺入能与硅酸盐水泥水化产物Ca(OH)2发生反应的硅质材料如硅灰、粉煤灰、磨细矿渣或偏高岭土等,以降低其碱度,确保GRC的耐久性。
    GRC外墙板或装饰制品虽然不分担主体建筑物的荷载,但其自身要承受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湿度变化等,设计时要考虑风荷载、地震作用、温度和湿度变化对它产生的影响。
    为使GRC外墙板或装饰制品在建筑工程中应用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应对其材料选用、建筑与结构设计、制作加工、安装施工、验收,以及维修与保养进行规定。
1.0.3 凡国家现行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本标准原则上不再重复。在材料选用、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质量验收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采用国内外相关的配套专用技术时,应符合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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