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9.2 工艺设备防雷与接地
9.2.1 所有设备机房、监控及调度用房等应预留接地端子,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各类接地电阻要求的最小值。
9.2.2 通信设备的信号接地和保护接地应共用接地装置,并和建筑物金属结构连通,实现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及接地方式应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及《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执行。
9.2.3 设备机房的接地系统,可根据机房面积和设备情况,采用环形接地和星形接地两种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形成等电位联结:
1 环形接地的水平接地汇流排宜敷设成封闭的环形结构,并与机房内楼柱钢筋引出的预留接地端多点连通;
2 根据机房内的设备布置情况,可在环形水平接地汇流排范围内,增设水平接地汇流排形成适当的网格;
3 线缆的屏蔽层、金属线槽、桥架、防静电地板及支撑架、各类合金门窗、机柜等必须可靠接地并构成等电位联结;
4 机房内工艺设备应与环形接地汇流排就近接地;
5 当工艺不同系统或设备间因接地方式引起干扰时,可分别设置独立汇流排,如数字地汇流排和模拟地汇流排,各系统设备的接地线连接到各自汇流排后,再分别引至环形接地汇流排接地;
6 机房内采用星形接地的子系统,应与机房内局部等电位端子联结。
9.2.4 工艺设备应根据具体设备要求采取相应防雷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
9.2.1 机房的接地设施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网管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静电的放电对通信设备内部集成电路造成损坏和引起潜在损害。静电放电将形成干扰电磁场,扰乱系统的正常运行,影响设备工作的可靠性;而静电放电的潜在损害会使其参数变化、品质劣化而出现各种故障;当静电放电能量达到一定值时,足以引起塑封集成电路芯片的烧毁,造成人身伤害及通信设备故障。因此,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内设备机房的楼地面应符合YD/T754《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的规定,作防静电楼地面,并做保护接地。
9.2.2 为保证网管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机房应采用等电位联结,保证各类设备处于等电位。
9.2.4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的工艺设备较多,各类设备防雷保护措施是不一样的,因此应根据具体设备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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