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9.2 GRC构件制作
9.2.1 GRC构件制作前应进行产品图的设计,产品图应与安装图相一致。
9.2.2 GRC构件产品图应标识构件尺寸、预埋件及背附钢架对应位置、构件剖面、细部详图、材料名称及规格等信息。
9.2.3 制作GRC构件的模具应有足够刚度和尺寸精度且不吸水。投入生产前应对模具进行验收。应选用对GRC构件表面无污染的隔离剂并均匀涂覆。
9.2.4 浇筑成型宜选用自流平或自密实浆料或采取内外辅助振动工艺进行密实。
9.2.5 带有背附钢架的GRC构件在完成喷射或浇筑作业后应立即装配,应采取必要的承托和定位措施,装配应按产品设计图纸进行。
9.2.6 GRC浆料初凝后应静置养护,不含丙烯酸乳液的GRC构件应采取保湿措施,养护温度不宜低于10℃。
9.2.7 GRC构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方可脱模,脱模时不应采用局部应力过于集中的方法,当构件特殊或尺寸太大无法采用人工脱模时,应在构件中埋入专用脱模套管或套环,借助起吊设备以及脱模辅助装置操作。
9.2.8 脱模后自然养护时间,硅酸盐水泥基GRC构件不应低于7d,硫铝酸盐水泥基GRC构件不应低于3d。低于标准温度时养护时间应适当延长。
条文说明
9.2.3 模具可以是木模、玻璃钢模、钢模、硅胶模、水泥模、石膏模或复合模等,刚度和尺寸精度要求是为了确保GRC构件产品不出现变形和尺寸偏差。
9.2.5 在GRC浆料未固化前进行及时装配是为了背附钢架与GRC构件连接更为牢靠,装配时采用恰当的辅助承托和定位装置是为了避免背附钢架的重量通过连接锚固点直接施加到未凝结的GRC材料上,造成产品变形、局部裂纹及表面花斑等质量问题。
9.2.7 GRC材料脱模强度一般为产品设计强度值的50%,局部应力过于集中会导致GRC局部出现破损或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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