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构造措施
Ⅰ 钢筋
6.4.1 钢筋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25mm,设置在灰缝中的箍筋不应小于6mm,在其他部位不应小于10mm;
2 配置在孔洞或空腔中的钢筋面积不应大于孔洞或空腔面积的5%。
6.4.2 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灰缝中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灰缝厚度的1/2;
2 两平行的水平钢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两平行的水平钢筋间应设不小于φ4拉结筋,水平间距不应大于600mm。
6.4.3 灌孔混凝土中竖向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竖向受拉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La,对HPB300级和HRB335级钢筋不应小于30d;对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不应小于35d;在任何情况下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0mm;
2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竖向受压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7La;
3 受力光面钢筋,应在钢筋末端作弯钩,在轴心受压构件中,可不作弯钩;绑扎骨架中的受力变形钢筋,在钢筋的末端可不作弯钩。
6.4.4 配筋小砌块砌体墙内竖向钢筋的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的直径大于22mm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接头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直径的钢筋可采用搭接接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2 受拉钢筋的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1.1La,受压钢筋的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0.8La,且均不应小于300mm。
3 当相邻接头钢筋的间距不大于75mm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当钢筋间接头错开20d时,搭接长度可不增加。
6.4.5 设置在凹槽砌块混凝土带中的水平分布钢筋可弯入端部灌孔混凝土中,锚固长度不宜小于3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应小于20d和20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35d。
6.4.6 钢筋的最小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灰缝中钢筋砂浆保护层,室内正常环境不应小于15mm,在室外或潮湿环境不应小于30mm;
2 位于砌块孔槽中的钢筋保护层,在室内正常环境不宜小于20mm;在室外或潮湿环境不宜小于30mm。
注: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的配筋砌体结构构件,钢筋的保护层应比本条规定的厚度至少增加5mm,或采用经防腐处理的钢筋、抗渗混凝土砌块等措施。
Ⅱ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连梁
6.4.7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连梁的砌体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2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3 灌孔混凝土应采用坍落度大、流动性及和易性好,并与砌块结合良好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也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4 作为承重或抗侧作用的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的孔洞,应全部用灌孔混凝土灌实。
注: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的配筋小砌块砌体房屋,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级。
6.4.8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厚度为190mm,连梁截面宽度不应小于190mm。
6.4.9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的构造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墙的转角、端部和洞口的两侧配置竖向连续的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
2 应在洞口的底部和顶部设置不小于2φ10的水平钢筋,其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40d和600mm;
3 应在楼(屋)盖的所有纵横墙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宽度宜等于墙厚且其高度应符合立面排块的模数,圈梁主筋不应少于4φ10且不应小于相应配筋砌体墙的水平钢筋,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相应灌孔小砌块砌体的强度,也不应低于C20;
4 剪力墙其他部位的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墙长及墙高的1/3,也不应大于800mm;
5 剪力墙沿竖向和水平方向的构造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07%。
6.4.10 按短肢墙设计的配筋砌块窗间墙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4.8条和第6.4.9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窗间墙的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宽不应小于800mm;
2) 墙净高与墙宽之比不宜大于5。
2 窗间墙中的竖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片窗间墙中沿全高不应少于4根钢筋;
2) 窗间墙的竖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也不宜大于0.8%。
3 窗间墙中的水平分布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分布钢筋应在墙端部纵筋处向下弯折90°,弯折段长度不小于15d和150mm;
2) 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在距梁边1倍墙宽范围内不应大于1/4墙长,其余部位不应大于1/2墙长;
3) 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6.4.11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应按下列情况设置边缘构件:
1 当利用剪力墙端的砌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一字形墙端至少3倍墙厚范围内的孔中设置不小于φ12通长竖向钢筋;
2) 应在墙体交接处设置每孔不小于φ12的通长竖向钢筋,L形宜设置3个孔,T形宜设置4个孔,十字形宜设置5个孔;
3) 剪力墙端部压应力大于0.6fg的部位,除按本款第一项的规定设置竖向钢筋外,尚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6mm的封闭箍筋,该封闭箍筋宜设置在灌孔混凝土中。
2 当在剪力墙墙端设置混凝土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墙厚,柱的截面高度宜为1倍~2倍的墙厚,并不应小于200mm;
2) 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相应灌孔小砌块砌体的强度,也不应低于C20;
3) 柱的竖向钢筋不宜小于4φ12,箍筋不宜小于φ6、间距不宜大于200mm;
4) 墙体中的水平钢筋应在柱中锚固,并应满足钢筋的锚固要求;
5) 柱的施工顺序应为先砌砌块墙体,将与混凝土柱交界面所有砌块的堵头凿除后,同时浇捣灌孔混凝土。
6.4.12 应控制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当剪力墙肢的平面外方向梁的偏心距大于本规程第6.1.2条规定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 沿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相连的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抵抗该墙肢平面外弯矩;
2 当不能设置时,可将梁端与墙连接作为铰接处理,并采取相应梁与墙铰接的构造措施;
3 梁高不宜大于墙截面厚度的2倍。
6.4.13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中当连梁采用钢筋混凝土时,连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相应灌孔小砌块砌体的强度,也不应低于C20;其他构造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要求。
6.4.14 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中当连梁采用配筋小砌块砌体时,连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梁的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梁的高度不应小于两皮砌块的高度和400mm;
2) 连梁应采用H型砌块或凹槽砌块组砌,孔洞应全部浇灌混凝土。
2 连梁的水平钢筋宜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梁上、下水平受力钢筋宜对称、通长设置,在灌孔砌体内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40d和600mm;
2) 连梁水平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也不宜大于0.8%。
3 连梁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箍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2) 箍筋的间距不宜大于1/2梁高和600mm;
3) 在距支座等于梁高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4梁高,距支座表面第一根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 箍筋的面积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5) 箍筋宜为封闭式,双肢箍末端弯钩为135°;单肢箍末端的弯钩为180°,或弯90°加12倍箍筋直径的延长段。
6.4.15 部分框支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中框支层上一层及以下的配筋小砌块砌体墙的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0%,最大间距均不应大于600mm。
- 上一节:6.3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 下一节:7 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