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3 砌体计算指标

3.3.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含配筋砌块砌体)和配筋板材的自重可按蒸压加气混凝土干密度的1.4倍采用。
3.3.2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砌筑砂浆龄期为28d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沿通缝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fv、砌体沿通缝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ftm和砌体的弹性模量E,应分别按表3.3.2-1~表3.3.2-4确定,其他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进行修正。
表3.3.2-1 砌块高度为250mm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N/m㎡)
表3.3.2-2 砌体沿通缝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fv(N/m㎡)
表3.3.2-3 砌体沿通缝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ftm(N/m㎡)
表3.3.2-4 砌体弹性模量E(N/m㎡)
3.3.3 当承重砌块高度小于250mm且不小于200mm、长度大于600mm时,其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乘以强度折减系数Cz,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Cz——强度折减系数;
    H1——砌块高度(mm);
    L1——砌块长度(mm)。
3.3.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泊松比应取0.20,线膨胀系数应取8×10-6/℃(温度范围为:0℃~10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干燥收缩值应取0.2mm/m。
3.3.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承重房屋,不得采用C级施工质量控制。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