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墙体施工基本要求
8.4.1 墙体砌筑应从房屋外墙转角定位处开始。砌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皮数杆标志相一致。皮数杆应竖立在墙体的转角和交界处,间距宜小于15m。
8.4.2 砌筑厚度大于240mm的小砌块墙体时,宜在墙体内外侧同时挂两根水平准线。
8.4.3 正常施工条件下,小砌块墙体(柱)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4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8.4.4 小砌块在砌筑前与砌筑中均不应浇水,尤其是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当施工期间气候异常炎热干燥时,对无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及轻骨料小砌块可在砌筑前稍喷水湿润,但表面明显潮湿的小砌块不得上墙。
8.4.5 砌筑单排孔小砌块、多排孔封底小砌块、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时,均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8.4.6 小砌块墙内不得混砌黏土砖或其他墙体材料。镶砌时,应采用实心小砌块(90mm×190mm×53mm)或与小砌块材料强度同等级的预制混凝土块。
8.4.7 小砌块砌筑形式应每皮顺砌。当墙、柱(独立柱、壁柱)内设置芯柱时,小砌块必须对孔、错缝、搭砌,上下两皮小砌块搭砌长度应为195mm;当墙体设构造柱或使用多排孔小砌块及插填聚苯板或其他绝热保温材料的小砌块砌筑墙体时,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否则,应在此部位的水平灰缝中设φ4点焊钢筋网片。网片两端与该位置的竖缝距离不得小于400mm。墙体竖向通缝不得超过2皮小砌块,柱(独立柱、壁柱)宜为3皮。
8.4.8 190mm厚的非承重小砌块墙体可与承重墙同时砌筑。小于190mm厚的非承重小砌块墙宜后砌,且应按设计要求从承重墙预留出不少于600mm长的2φ6@400拉结筋或φ4@400 T(L)形点焊钢筋网片;当需同时砌筑时,小于190mm厚的非承重墙不得与设有芯柱的承重墙相互搭砌,但可与无芯柱的承重墙搭砌。两种砌筑方式均应在两墙交接处的水平灰缝中埋置2φ6@400拉结筋或φ4@400 T(L)形点焊钢筋网片。
8.4.9 混合结构中的各楼层内隔墙砌至离上层楼板的梁、板底尚有100mm间距时暂停砌筑,且顶皮应采用封底小砌块反砌或用Cb20混凝土填实孔洞的小砌块正砌砌筑。当暂停时间超过7d时,可用实心小砌块斜砌楔紧,且小砌块灰缝及与梁、板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实;房屋顶层内隔墙的墙顶应离该处屋面板板底15mm,缝内宜用弹性腻子或1∶3石灰砂浆嵌塞。
8.4.10 小砌块采用内、外两排组砌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施工:
1 当内、外两排小砌块之间插有聚苯板等绝热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隔皮(分层)交替对孔或错孔的砌筑方式,且上下相邻两皮小砌块在墙体厚度方向应搭砌,其搭砌长度不得小于90mm。否则,应在内、外两排小砌块的每皮水平灰缝中沿墙长铺设φ4点焊钢筋网片。
2 小砌块内、外两排组砌宜采用一顺一丁方式进行砌筑,但上下相邻两皮小砌块的竖缝不得同缝。
3 当内、外两排小砌块从墙底到墙顶均采取顺砌方式时,则应在内、外排小砌块的每皮水平灰缝中沿墙长铺设φ4点焊钢筋网片。
4 小砌块内、外两排之间的缝宽应为10mm,并与水平、垂直(竖)灰缝一致饱满。
8.4.11 砌筑小砌块的砂浆应随铺随砌。水平灰缝应满铺下皮小砌块的全部壁肋或单排、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宜将小砌块一个端面朝上满铺砂浆,上墙应挤紧,并加浆插捣密实。灰缝应横平竖直。
8.4.12 砌筑时,墙(柱)面应用原浆做勾缝处理。缺灰处应补浆压实,并宜做成凹缝,凹进墙面2mm。
8.4.13 砌入墙(柱)内的钢筋网片、拉结筋和拉结件的防腐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砌筑时,应将其放置在水平灰缝的砂浆层中,不得有露筋现象。钢筋网片应采用点焊工艺制作,且纵横筋相交处不得重叠点焊,应控制在同一平面内。2根φ4纵筋应分置于小砌块内、外壁厚的中间位置,φ4横筋间距应为200mm。
8.4.14 现浇圈梁、挑梁、楼板等构件时,支承墙的顶皮小砌块应正砌,其孔洞应预先用C20混凝土填实至140mm高度,尚余50mm高的洞孔应与现浇构件同时浇灌密实。
8.4.15 圈梁等现浇构件的侧模板高度除应满足梁的高度外,尚应向下延伸紧贴墙体的两侧。延伸部分不宜少于2皮~3皮小砌块高度。
8.4.16 固定现浇圈梁、挑梁等构件侧模的水平拉杆、扁铁或螺栓所需的穿墙孔洞宜在砌体灰缝中预留,或采用设有穿墙孔洞的异型小砌块,不得在小砌块上打凿安装洞。内墙可利用侧砌的小砌块孔洞进行支模,模板拆除后应用实心小砌块或C20混凝土填实孔洞。
8.4.17 预制梁、板直接安放在墙上时,应将墙的顶皮小砌块正砌,并用C20混凝土填实孔洞,或用填实的封底小砌块反砌,也可丁砌三皮实心小砌块(90mm×190mm×53mm)。
8.4.18 安装预制梁、板时,支座面应先找平后坐浆,不得两者合一,不得干铺,并按设计要求与墙体支座处的现浇圈梁进行可靠的锚固。预制楼板安装也可采用硬架支模法施工。
8.4.19 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的两端伸入墙内部位应预留孔洞。洞口的大小、位置应与此部位的上下皮小砌块孔洞完全一致,窗洞两侧的芯柱孔洞应竖向贯通。
8.4.20 墙体施工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也不应大于4m。
8.4.21 墙体的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内不得夹有砂浆、碎砌块和其他杂物。
8.4.22 基础或每一楼层砌筑完成后,应校核墙体的轴线位置和标高。对允许范围内的轴线偏差,应在基础顶面或本层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逐皮调整上部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
8.4.23 在砌体中设置临时性施工洞口时,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洞边离交接处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600mm,并应在洞口两侧每隔2皮小砌块高度设置长度为600mm的φ4点焊钢筋网片及经计算的钢筋混凝土门过梁。
8.4.24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以及未灌孔的墙和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8.4.24的规定。当允许自由高度超过时,应加设临时支撑或及时浇注灌孔混凝土、现浇圈梁或连梁。
表8.4.24 小砌块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
注:1 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的情况。如10m<H≤15m,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 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自由高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8.4.25 砌筑小砌块墙体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或工具式脚手架,不得在砌筑的墙体上设脚手孔洞。
8.4.26 在楼面、屋面上堆放小砌块或其他物料时,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施工楼层进料处的施工荷载较大时,应在楼板下增设临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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