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3.3 钢材
3.3.1 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碳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合金结构钢》GB/T 307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 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3274、《结构用无缝钢管》GB 816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等的规定。
3.3.2 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统一数字代号为S304××和S316××系列奥氏体型不锈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棒》GB/T 1220、《不锈钢冷加工棒》GB/T 4226、《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 4237和《不锈钢丝》GB/T 4240等的规定。
不锈钢铸件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GB/T 2100和《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GB/T 6967等的规定。
3.3.3 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 4171的规定。
3.3.4 幕墙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的规定;
2 采用其他防腐涂料时,表面处理方法、涂料品种、漆膜厚度及维护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并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的闭口型材的内侧;
3 采用氟碳漆或聚氨酯漆面漆时,面漆的涂膜厚度应根据钢构件所处的大气环境腐蚀性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涂膜厚度不宜小于35μm,当大气腐蚀环境类型为中腐蚀或海滨地区时,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
3.3.5 钢材之间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焊接所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不锈钢焊条》GB/T 983等的规定。
3.3.2 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统一数字代号为S304××和S316××系列奥氏体型不锈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棒》GB/T 1220、《不锈钢冷加工棒》GB/T 4226、《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 4237和《不锈钢丝》GB/T 4240等的规定。
不锈钢铸件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GB/T 2100和《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GB/T 6967等的规定。
3.3.3 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 4171的规定。
3.3.4 幕墙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的规定;
2 采用其他防腐涂料时,表面处理方法、涂料品种、漆膜厚度及维护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并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和无端部封板的闭口型材的内侧;
3 采用氟碳漆或聚氨酯漆面漆时,面漆的涂膜厚度应根据钢构件所处的大气环境腐蚀性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涂膜厚度不宜小于35μm,当大气腐蚀环境类型为中腐蚀或海滨地区时,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
3.3.5 钢材之间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焊接所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不锈钢焊条》GB/T 983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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