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3 基本规定
3.0.1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且不应产生裂缝或空鼓,系统内的各个构造层间应具有变形协调的能力。
3.0.2 当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用于外墙外保温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的相关规定。
3.0.3 当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用于外墙内保温和内墙保温时,正常使用、装修时不应发生破坏,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 261的相关规定。
3.0.4 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相关规定。
3.0.5 保温系统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组成材料应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且不得含有石棉。当可能受到生物侵害时,墙体保温工程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3.0.6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中除界面层、保温层和抗裂层外的其他组成材料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0.7 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层不宜采用饰面砖。当采用饰面砖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
3.0.8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组成砂浆应为单组分砂浆,除水外,现场不得添加其他材料。
3.0.9 检测数据的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 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执行。
条文说明
3.0.2 涉及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工程使用安全性、耐久性要求,编制时除了考虑保温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外,应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第3章的规定。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本身具有优良的防火性能(A级不燃),故不再对保温工程另外做防火构造要求。
3.0.6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中,锚栓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的相关规定,外保温用腻子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墙柔性腻子》GB/T23455的相关规定,内保温用腻子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的相关规定,涂料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弹性建筑涂料》JG/T172和《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的相关规定,面砖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陶瓷砖》GB/T4100和《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的相关规定,面砖胶粘剂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砖胶粘剂》JC/T547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标准要求即可在系统中使用,故不在本标准中另作规定。
3.0.7 当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采用饰面砖时,系统供应商应提供包括饰面砖拉伸粘结强度内容的耐候性检验报告,饰面砖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同时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前应做样板墙,进行饰面砖拉拔试验,经建设、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
3.0.8 为规范施工,保证保温工程的质量,特规定本条。保温系统的各组成砂浆指界面砂浆、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抗裂砂浆。采用多组分配比的砂浆不能称为单组分砂浆。
多组分配制砂浆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其质量较难保证。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现场各种砂浆配制的随意性,保证产品的质量。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