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4.3 检验方法
4.3.1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按本标准附录B第B.1节的规定进行试样制备。
4.3.2 系统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B第B.2节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系统耐候性试验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的规定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断缝应从饰面砖表面切割至抗裂面层外表面,不应露出耐碱玻纤网布,深度应一致。
4.3.3 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B第B.3节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4.3.4 界面砂浆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B第B.4节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4.3.5 抗裂砂浆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B第B.5节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4.3.6 耐碱玻纤网布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B第B.6节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条文说明
4.3.1~4.3.6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组成的界面砂浆、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抗裂砂浆,不同系统供应商的配方设计所要求的水灰比不同。进行砂浆性能检测时,应该按系统供应商所提供的、与施工现场一致的水灰比进行试样的成型。砂浆若有特殊的施工方法,在试样成型时应加以相应的技术说明。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4.2 组成材料性能
- 下一节:5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