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现浇泡沫混凝土
5.2.1 泡沫混凝土非承重墙体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泡沫混凝土墙体,当墙长大于5m时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宜在墙体中间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浇筑墙体时,先浇筑构造柱,待构造柱终凝后再浇筑连接的泡沫混凝土墙体;构造柱应与墙同厚,截面宽度不宜小于200mm,构造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纵向应设置四根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构造柱与泡沫混凝土墙应采用拉结筋连接,拉结筋应为两根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两根钢筋间距不宜大于50mm,沿高间距不宜大于500mm,锚入现浇泡沫混凝土墙体长度不应小于300mm,并应与墙内钢筋网架绑扎;拉结筋和锚入泡沫混凝土的钢筋应做防锈处理;
2 现浇泡沫混凝土墙体,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现浇带,现浇带应与墙同宽,截面高度宜为120mm,水平方向应配置四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筋,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设置现浇带的泡沫混凝土墙体应分层浇筑,先浇筑现浇带下面的泡沫混凝土墙体,待泡沫混凝土墙体终凝后,在其上进行钢筋混凝土现浇带的浇筑,现浇带终凝后在其上浇筑泡沫混凝土墙体。
5.2.2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中现浇泡沫混凝土墙宜用于内墙;当用于外墙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凝土墙与主体结构应设置两根直径为6mm的水平拉结筋连接,水平拉结筋应通长设置,锚入主体结构的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两根钢筋间距不宜大于50mm,沿高间距不宜大于500mm;
2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中现浇泡沫混凝土墙体除应满足本条第1款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
5.2.3 泡沫混凝土墙体的竖向布置应规则、均匀,不宜错位,且应避免过大的外挑和内收。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
5.2.4 泡沫混凝土墙体的高厚比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式中:
β——高厚比;
H0——墙体的计算高度,取墙体高度(mm);
h——墙厚(mm);
μ1——非承重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250mm厚度取1.2;100mm厚时取1.5;墙厚在100 mm至250 mm之间时,可按内插法取用;
μ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修正系数,其值μ2不应小于0.7;
L——墙长(mm);
b——L范围内的洞口宽度(mm);
[β]——允许高厚比,取22。
5.2.5 泡沫混凝土外墙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墙体内应配置厚度不小于100mm的焊接钢丝网架,钢丝直径不宜小于4mm。
5.2.6 泡沫混凝土内隔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墙体内应配置厚度不小于60mm的焊接钢丝网架,钢丝直径不宜小于4mm。
5.2.7 泡沫混凝土墙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5.2.8 外填充墙用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FC4;内填充墙用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FC3。
5.2.9 在泡沫混凝土墙上吊挂重物时,固定螺栓宜穿透墙体并加设钢垫板,铁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5.2.10 泡沫混凝土非承重墙应与主体结构构件有可靠的连接措施。结构构件可预留拉接筋或后植入钢筋锚入泡沫混凝土墙体内;泡沫混凝土墙宜与柱脱开或采用柔性连接(图5.2.10)。
图5.2.10 泡沫混凝土墙体与柱柔性连接示意
1—主体结构柱或墙;2—拉结筋;3—泡沫混凝土墙体;4—钢丝网架;5—柔性保温材料
5.2.11 泡沫混凝土纵横墙交接处及隔墙转角处,当墙高大于3m时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应符合本规程第5.2.1条的规定。构造柱与泡沫混凝土墙应采用拉结筋连接,拉结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每100mm墙厚不应少于一根,沿墙高间距不宜大于500mm,伸入墙体长度不应小于300mm,并应与墙内钢丝网架绑扎;当墙高不大于3m时,可设置暗柱,暗柱应与墙同厚,截面宽度不应小于200mm,纵向应设置四根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应锚入结构构件。
5.2.12 门窗洞口四周泡沫混凝土墙内应每边增设两根直径不小于8mm的加强钢筋,在门窗安装点宜预埋铁件,铁件锚筋应与加强钢筋绑扎;预埋铁件宜采用3mm厚钢板,锚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预埋铁件数量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5.2.13 当窗洞口宽度大于1.5m、小于2m时,窗台处宜设置三根水平钢筋,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水平钢筋锚入墙内不应小于400mm;窗洞口宽度大于2m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窗台板,窗台板宽度应预留出保温层的厚度,高度宜为100mm,纵筋应配置三根,纵筋直径不应小于8mm,分布筋直径不应小于6mm,分布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门窗洞口顶不到结构梁时,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配筋应由结构计算确定;过梁在泡沫混凝土墙上搁置长度不得小于300mm。
5.2.14 泡沫混凝土墙用作外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凝土与结构构件外表面的交接处宜采取铺加钢丝网片的措施,钢丝直径不宜小于4mm(图5.2.14-1);
2 泡沫混凝土墙体窗洞口保温构造(图5.2.14-2)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柔性保温材料包覆窗过梁和窗台板外侧;柔性保温材料厚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保持泡沫混凝土和柔性保温材料在同一水平面内;
图5.2.14-1 泡沫混凝土墙体与主体结构交接处构造示意
1—主体结构柱或墙;2—柔性保温材料;3—钢丝网架;4—泡沫混凝土墙体;5—拉结筋;6—钢丝网片
图5.2.14-2 窗洞口保温构造示意
1—泡沫混凝土墙体;2—钢丝片网或玻璃纤维网格布;3—柔性保温材料;4—窗过梁;5—窗台板
(2)应在柔性保温材料表面铺设钢丝片网或玻璃纤维网格布;钢丝片网或玻璃纤维网格布宜采用锚栓固定。
5.2.15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体的构造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夹心墙的有关规定。
5.2.16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与主体墙或柱连接时,可预设置龙骨固定件,龙骨固定件宜采用射钉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龙骨固定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 11981的规定,射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射钉》GB/T 18981的规定(图5.2.16-1);
图5.2.16-1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与主体墙或柱连接示意
1—射钉;2—龙骨固定件;3—主体结构墙或柱;4—泡沫混凝土墙体;5—免拆模板
2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底部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可预设置龙骨固定件,龙骨固定件宜采用射钉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图5.2.16-2);
3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顶部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可预设置龙骨固定件,龙骨固定件宜采用射钉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图5.2.16-3);
图5.2.16-2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底部连接示意
1—龙骨;2—泡沫混凝土墙;3—免拆模板;4—龙骨固定件;5—射钉;6—主体结构
图5.2.16-3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顶部连接示意
1—主体结构;2—射钉;3—龙骨固定件;4—免拆模板;5—泡沫混凝土墙;6—龙骨
4 泡沫混凝土复合一字形墙体宜采用对拉螺栓固定免拆模板,对拉螺栓间距宜为500mm(图5.2.16-4);
图5.2.16-4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体一字形墙体示意
1—对拉螺栓;2—泡沫混凝土墙;3—龙骨;4—免拆模板
5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体门洞口宜预设置龙骨固定件与龙骨固定连接(5.2.16-5)。
图5.2.16-5 泡沫混凝土复合墙体门洞口示意
1—龙骨;2—龙骨固定件;3—泡沫混凝土;4—免拆模板
5.2.17 泡沫混凝土墙不得在下列部位使用:
1 建筑物防潮层以下部位;
2 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3 受化学侵蚀的环境;
4 墙体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5.2.18 当外墙保温材料与泡沫混凝土墙复合使用时,两者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5.2.19 泡沫混凝土墙体的传热系数K值和热惰性指标D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规定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的规定计算。
5.2.20 在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与泡沫混凝土墙体连接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等热桥部位外侧应做断桥处理。
5.2.21 屋面、楼(地)面泡沫混凝土保温隔热层厚度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等的有关规定。
5.2.22 屋面泡沫混凝土保温层找坡宜为2%。
5.2.23 屋面泡沫混凝土保温隔热层应设在防水层的下部,防水层与保温层之间应设排气管,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屋面在屋面基层上应设置隔汽层,泡沫混凝土保温找坡层,砂浆找平层,防水层,保护层、面层(图5.2.23)。
5.2.24 坡屋面泡沫混凝土保温层可采用预制泡沫混凝土板和泡沫混凝土现场浇筑相结合的施工工艺。
5.2.25 泡沫混凝土作为建筑物楼面、地面保温隔热层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层高和荷载允许程度等因素确定泡沫混凝土的性能指标。
5.2.26 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或有潮湿气体侵入的地面,泡沫混凝土保温层下部应设置防潮层;严寒和寒冷地区应进行断桥处理。
图5.2.23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屋面构造示意
1—屋面基层;2—隔汽层;3—泡沫混凝土保温找坡层;4—砂浆找平层;5—防水层;6—保护层、面层
5.2.27 泡沫混凝土填筑体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CJJ/T 177中的规定。
5.2.28 当泡沫混凝土在冻融环境中填筑时,抗冻性应符合本规程第3.1.4条的规定。
5.2.29 泡沫混凝土填筑体与斜坡体间的衔接应采用台阶形式。
5.2.30 泡沫混凝土填筑体沉降缝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填筑体长度超过15m时,应按10m~15m间距设置沉降缝,缝宽不宜小于10mm;
2 当填筑体底面有突变时,应在突变位置增设沉降缝;
3 沉降缝填缝材料宜采用20mm~30mm厚的聚苯乙烯板或10mm~20mm厚的夹板。
- 上一节:5.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5.3 泡沫混凝土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