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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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质量验收

5.4.1 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湿拌砌筑砂浆应以50m³为一个检验批,干混砌筑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一个检验批的数量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5.4.2 每检验批应至少留置1组抗压强度试块。

5.4.3 砌筑砂浆取样时,干混砌筑砂浆宜从搅拌机出料口、湿拌砌筑砂浆宜从运输车出料口或储存容器随机取样。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块的制作、养护、试压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的规定,龄期应为28d。

5.4.4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其合格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验收批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1.10倍,且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85倍;

    2 当同一验收批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块少于3组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1.10倍。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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