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墙体设计
5.3.1 轻质墙板应进行受压承载力和受剪承载力计算,并应验算外墙在平面外风荷载作用下的抗裂性能。
5.3.2 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轻质墙板的轴向压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γd——轻板受力不均匀调整系数,取1.2;
NG——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轻质墙板的轴向压力设计值(N);
μN——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轻质墙板的轴压比限值,取0.4;
fc——轻质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可按本标准第3.2.4条取值;
Ac——轻质墙板轴向受压混凝土截面面积(m㎡)。
5.3.3 轻质墙板受压偏心距不宜超出截面核心范围,考虑墙板高厚比l0/bw与受压偏心距e影响的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
式中:γd——轻板受力不均匀调整系数,取1.2;
N——轻质墙板竖向压力设计值(N);
φ——轻质墙板受压稳定性系数,按表5.3.3取值;
——轻质墙板内竖向配置的钢材抗压强度设计值(N/m㎡);
——轻质墙板内竖向配置的钢材截面积(m㎡);
Nd——轻质墙板不考虑高厚比与偏心距影响的受压承载力(N),可按式(5.3.3-2)计算,也可按本标准附录A试验确定。
表5.3.3 墙体受压稳定性系数φ
注:1 表中l0为墙体的计算高度,底层墙体,l0=1.25H;其余层,l0=1.5H。H对底层墙体为从基础顶面到一层楼盖顶面的高度;对其余层为上、下两层楼盖顶面之间的高度。
2 bw为墙体的厚度,不包括外贴保温和外装饰层的厚度。
3 e为墙体竖向压力偏心距。
5.3.4 轻质墙板当承受由梁传递的集中荷载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1 荷载由梁下局部墙体承担,墙体有效宽度应取2倍墙体厚度,且不应小于梁的截面宽度;
2 根据墙体的局部宽度、单块墙体总宽度和墙体的轴心受压承载力设计值,验算局部受压承载力;
3 当不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通过局部加强措施提高局部受压承载力,或通过加宽局部承压面积,满足承压要求。
5.3.5 地震作用组合时,轻质墙板的剪力设计值V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一层部位
设防烈度为8度时:
设防烈度6度、7度时:
2 其他层部位
式中:V——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轻质墙板截面的剪力设计值(N);
Vw——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轻质墙板截面的剪力计算值(N)。
5.3.6 轻质墙板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
1 永久、短暂设计状况
2 地震设计状况
剪跨比λ大于2.5时:
剪跨比λ不大于2.5时:
剪跨比按下式计算:
式中:V——墙板的剪力设计值(N);
λ——剪跨比,其中Mc、Vc应取同一组合的、未调整的墙板截面弯矩、剪力计算值,并取墙板上、下端截面计算的剪跨比的较大值;
fc——轻质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
Ac0——墙板轻质混凝土有效受剪截面面积(m㎡),不包括外贴保温、外装饰层和内嵌保温层厚度,取Ac0=bwh0;
h0——轻板截面受剪有效高度,即受拉端钢筋(或型钢)合力点至受压边缘的距离(mm)。
5.3.7 轻质墙板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
1 永久、短暂设计状况
2 地震设计状况
式中:Vd——轻质墙板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可按本标准附录A试验确定。
5.3.8 外墙板在平面外风荷载作用下最大裂缝宽度不宜大于0.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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