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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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轻板抗力设计值试验确定方法

A.0.1 轻板受弯、轴心受压、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可采用本附录试验方法确定,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的相关规定。

A.0.2 轻板试件宜采用足尺,试件与试验装置之间的连接、支承方式应能合理、有效地模拟结构构件的受力状态。墙板轴心受压试验应采用侧向支撑措施,得到不考虑高厚比与偏心距影响的轴心受压承载力。

A.0.3 对相同型号轻板的同一性能X进行试验测试,有效试件数量不少于3件,轻板达到承载力极限状态判断准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52的规定,并应按表A.0.3确定承载力检验系数[γu]。

表A.0.3 承载力检验系数

注:采用无明显屈服钢筋为主筋时,取用括号内数值。

A.0.4 同型号轻板性能X量测结果考虑承载力检验系数后的统计特征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Xi——性能X的第i个测量值,X包括受弯、轴心受压、受剪承载力等;

          Xdi——第i个测量值Xi考虑承载力检验系数后的数值。

A.0.5 对试验中多次量测系列数据中与其余量测值有明显差异的可疑数据Xdi,可按下式决定取舍:

式中:dn——合理的误差限制,按表A.0.5取值。

表A.0.5 试验值舍弃标准

注:当量测次数n小于5时,能够确定某一量测结果为可疑数据,可以直接将可疑数据舍弃;不能确定某一量测结果是否为可疑数据时,则需要增加试验次数。

A.0.6 轻板性能X的抗力设计值Xd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到:

式中:ks——分位值为0.05时的单侧容限系数,按表A.0.6取值。

表A.0.6 ks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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