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7 工艺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大米加工企业的厂型及设计生产规模划分指标见表1。
7.1.2 工艺设计前,宜收集下列资料:
——生产能力;
——原料品种、品质;
——产品种类、等级、数量、包装形式;
——原料来源、进厂方式;
——产品发放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材料等;
——电气控制方式和自动化程度的要求;
——稻壳、米糠、碎米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方式;
——灰渣等固废去向;
——所在区域人力资源情况。
7.1.3 工艺设计宜根据下列步骤进行:
——确定工艺流程;
——选择并计算所有工艺专业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规格和数量;
——确定配置设备所需生产车间或仓库的面积、楼层数和层高;
——根据工艺生产过程,将所有设备连接成生产系统。
7.1.4 工艺设计图一般包括如下图纸:
——工艺流程图;
——设备布置图;
——通风除尘网路图;
——生产用压缩空气网路图;
——预留洞孔图;
——设备安装图;
——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图。
7.2 工艺流程设计
7.2.1 以稻谷、糙米、半成品米生产大米、糙米、留胚米的各种生产工艺如下:
——以稻谷为原料生产大米、留胚米及半成品米的完整工艺包括:原料接收、初清、干燥(根据原料情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不设干燥工段)、暂存、清理、砻谷、碾米、白米整理、计量包装等工段;
——以稻谷为原料生产糙米的完整工艺包括:原料接收、初清、干燥(根据原料情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不设干燥工段)、暂存、清理、砻谷、糙米整理、计量包装等工段;
——以糙米为原料生产大米和留胚米的完整工艺包括:原料接收、初清、暂存、清理、碾米、白米整理、计量包装等工段;
——以半成品米为原料生产大米的完整工艺包括:原料接收、初清、暂存、清理、碾米、白米整理、计量包装等工段。
7.2.2 根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结合原料种类与质量、设备条件,选择合适的加工工艺和控制方式,制定出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使产品加工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出米率、单位电耗等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有关要求。
7.2.3 原料接收:应配备原料扦样、计量装置,在原料到厂时进行扦样、检化验和计量。
7.2.4 初清工段:应设置筛理、风选、磁选等工序,尽可能将轻杂、粗杂分离出去。
7.2.5 干燥工段:需接收湿粮的项目,应设置干燥工段,水分过高的稻谷应经干燥处理,水分合格后进入暂存系统经过暂存缓苏后,方能进入后续加工工序。
7.2.6 应根据原料采购到厂的频次、数量,加工能力的情况,配置暂存系统,确保后续加工可连续生产。
7.2.7 清理工段:应根据原料含杂情况设置清理工段,一般包括筛选、风选、去石、磁选等工序,以确保清理效果;如经常加工带芒的稻谷,应增设打芒工序。各种清理工序配备的道数,取决于稻谷处理量及原料稻谷的一般含杂情况。稻谷清理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下脚,其含粮如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下脚整理。
7.2.8 砻谷工段:以稻谷为原料的企业应设置砻谷工段,一般包括脱壳(砻谷)、谷壳分离、谷糙分离、糙米精选等工序,糙米水分较低时,可增加糙米调质工序;为确保稻壳其含粮不超过规定标准,应设置下脚整理工序。
7.2.9 碾米工段:一般设置二至四道碾白,具体道数取决于原料品种、品质以及产品品质的要求。
7.2.10 白米整理工段:一般包括白米分级、白米精选、刷米(或抛光)、白米色选、配米等工序;具体工序的组合取决于原料品种与品质以及产品的要求;为提高稻米资源利用率,提高大米出品率,降低碎米率和电耗,宜最多只设一道抛光,严格限制设置第二道及以上的抛光工序;可按照需求设置凉米和配米工序。
7.2.11 包装工段:包装工段包括计量、灌包、封口或缝口、喷码、金属检测、包装质量检测、喷码质量检测等工序,包装的产品可选用装箱、装袋、码垛等工序。
7.2.12 下脚及副产品整理工段:清理工段分离的下脚以及砻谷、碾米、白米整理等工段分离的副产品经过下脚及副产品整理后,分别计量、包装后暂存在副产品库。
7.2.13 计量工序:稻谷进入暂存仓、筒仓或进入后续加工工段之前,稻谷进入清理工段之前,糙米进入碾米工段之前,根据需要可设置计量工序。
7.2.14 仓斗:根据工艺要求,工段之间可设置原料仓、净谷仓、净糙仓、配米仓、成品(打包)仓等料仓,各工序内可设缓冲斗。
7.2.15 粉尘控制系统:凡产生粉尘的部位,均应设吸风口,采用高效集尘设备;收集的物料除初清、清理工段排出的无机粉尘之外,应同质合并,并尽可能回收利用。
7.3 仓库配置
7.3.1 大米加工企业应配置原料库、成品库、副产品库、包装器材库等。
7.3.2 库容配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原料库库容:稻谷主产区的企业宜不低于4个月用量,其他区域的企业宜不低于2个月用量;
——成品库、副产品库库容:一般为7~10个工作日左右的产量;
——包装器材库库容:一般为30个工作日左右的需求量。
7.3.3 原料接收的能力(t/h)宜为大米车间生产能力(t/h)的2倍~4倍。
7.4 设备选型及布置
7.4.1 大米加工企业选用的专业设备应是性能稳定可靠、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经过鉴定或定型的设备。清理、输送、通风等辅助设备可选用粮食加工、仓储等行业的同类专业定型设备。
7.4.2 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要考虑工艺过程的顺序性,保证正常生产作业。还需根据工艺需要合理设置建筑面积、楼层数量及楼层高度。应降低高度,节省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
——要充分考虑每台设备特性,应减少输送设备及中间仓斗。同时易于操作、维护、检修,在管理费用最低情况下,实现生产过程连续化。
7.4.3 车间通道和设备操作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车间内一般宜有纵向和横向主通道,宽度为1.2m~1.5m,应直通安全出入口;
——各台设备之间的通道宽度应满足设备的操作、检修、更换零部件等要求,宜为0.5m及以上;
——观察通道宽度最小为0.6m;
——通道上方2.2m范围内不宜有管道或其他机械。
7.4.4 设备布置高度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需经常观察的点,宜离地面或楼面1.4m~1.6m;
——需较多体力操作处,宜离地面或楼面0.8m~1.2m。
7.4.5 主要设备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清理筛、去石机、磁选器、砻谷机、谷糙分离机、糙米精选机、碾米机、白米分级筛、抛光机(或刷米机)、白米精选机、色选机、配米秤、计量秤、包装机等为大米加工企业主要设备,其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产量、原料等情况以及产品质量的要求确定。主机设备尤其是碾米机及其后续主要设备宜布置在同一层面的平台或楼层上,以方便观察、操作。
——凡是需人工定期除杂的设备如磁选器等,宜布置在易于操作处。
——中型厂、大型厂的包装设备宜选择半自动或全自动包装机。
——离心风机、罗茨鼓风机以及脉冲布袋滤尘器等噪声较大的辅助设备宜布置在隔声室内。
——水平输送应尽量选用碎米率低的设备;净糙米之后的提升机应选用碎米率低的设备。
——溜管宜选用耐磨材料制作。连接各设备或仓斗处,应采取技术措施达到减速减碎目的。
——中间仓、料斗、溜管、风管、应采用易清理或无死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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