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7.7 灯光及助航标识
7.7.1 海上风力发电场的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基础、送出海底电缆、集电海底电缆、登陆点、运维码头、施工码头和测风塔等的灯光及助航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4696和《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标志规定》GB 17380的规定。
7.7.2 直升机甲板的灯光及助航、标识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7.6 施工和运维基地布置
- 下一节:8 风电机组选型、布置及发电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