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陆上变电站、集控中心
10.3.1 陆上变电站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陆上变电站建(构)筑物宜包括配电装置楼、无功补偿装置室、控制楼、办公生活建筑以及消防泵房等。
2 附属建(构)筑物通常应包括仓库、检修间、维修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等。
3 陆上变电站建筑布置应满足工艺使用及总平面布置要求。变电站宜采用联合建筑,并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
4 办公及生活用房面积宜根据定员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 陆上变电站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防火、采光、通风和节能标准等的有关规定。
6 陆上变电站建筑围护结构、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且宜采用新材料和新技术,优先选用地方建筑材料。
7 陆上变电站建筑设计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建筑立面造型宜简洁大方。
10.3.2 陆上变电站可设置配电装置楼和无功补偿装置室等,集控中心宜设置控制楼、办公建筑和宿舍建筑等。运维基地可独立或与陆上变电站、集控中心联合设置,设置仓库、检修间、维修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等。
10.3.3 配电装置楼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装置楼设置有配电室、电缆夹层以及辅助用房等。
2 配电装置室不宜开设大窗。在穿墙套管母线引出处的上部墙面,不应设窗。
10.3.4 无功补偿装置室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功补偿装置室布置应满足工艺要求;
2 无功补偿装置室及控制室地面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
10.3.5 控制楼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楼设置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以及蓄电池室等;
2 控制楼可与配电装置楼、库房和检修间等组成联合建筑。
10.3.6 办公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办公建筑应设置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和库房等;
2 办公建筑可与宿舍、食堂组成联合建筑,也可与控制楼组成联合建筑;
3 办公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的有关规定。
10.3.7 仓库、检修间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仓库、检修间宜合并设置;
2 仓库应设置备品备件库和工具库等;
3 仓库的布置应紧凑,并预留室外装卸场地。
10.3.8 柴油发电机房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安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可与检修间、控制楼或配电装置楼等联合布置;
2 柴油发电机房宜靠建筑外侧一角布置,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 日常生产柴油发电机房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的有关规定。
10.3.9 建筑采光、通风、节能和安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宜采用天然采光。建筑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
2 控制室应便于观察屋外配电装置,且宜采用天然和人工混合采光方式。控制屏和操作台显示器屏表面应避免产生眩光。
3 安装有电气设施的建筑物及电缆入口和盖板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门的缝隙和各种孔洞应进行封堵,百叶窗和普通窗外侧均应设置细孔钢丝网。
10.3.10 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3.11 陆上变电站建筑和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20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和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 51096的相关规定。对于滨海陆上变电站结构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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