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6.2 设施改善
6.2.1 历史地段传统居住生活类型地区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采用微改造方式。
6.2.2 历史地段内应因地制宜增加小型公共开放空间,融入文化要素,提升公共空间品质。
条文说明
6.2.1 历史地段内的传统居住生活类地区应在保护的基础上,按照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的方式,改善、提升原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6.2.2 历史地段原有建设密度通常较大,公共空间普遍较为缺乏,人居环境品质不高。因此,要结合历史地段的实际条件,在保护更新中通过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街头绿地、口袋花园等小型公共开放空间,并充分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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