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变形与损伤
6.6.1 钢结构的变形可分成结构构件的挠度、倾斜、构件及其腹板的侧弯和杆件的弯曲等。
6.6.2 钢结构构件的挠度、倾斜等变形与位移和基础沉降等可分别按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6.3 构件出平面弯曲变形和板件凹凸等变形情况,可用观察和尺量的方法进行检测。
6.6.4 钢网架球节点之间杆件的弯曲,可用拉线的方法或全站仪检测,在既有结构的检测时,应区分杆件的偏差与受力后的弯曲。
6.6.5 节点板的出平面变形和侧向位移可用全站仪或拉线的方法检测。
6.6.6 构件的损伤应包括:锈蚀程度、碰撞变形与撞击痕迹、火灾后强度损失与损伤,以及累积损伤等造成的裂纹等。
6.6.7 钢构件锈蚀程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前应清除待测表面积灰、油污、锈皮等;
2 对大面积锈蚀情况,应沿其长度方向选取3个锈蚀较严重的区段,每个区段应选取8个~10个测点测量锈蚀程度,锈蚀程度的代表值应为取3个区段锈蚀最大值的平均值;
3 对局部锈蚀情况,应在锈蚀区域选取8个~10个测点进行测量,锈蚀代表值应取锈蚀测点的最大值。
6.6.8 钢材剩余厚度应为未锈蚀的厚度减去锈蚀的代表值,钢材未锈蚀的厚度可在该构件未锈蚀区量测。
6.6.9 碰撞等造成钢结构构件的变形和钢材的撞痕可采用直尺拉线或靠尺量测的方法进行检测。
6.6.10 普通热轧结构钢在高温下及高温过火冷却后的屈服强度降低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 51008的规定确定。
6.6.11 火灾后钢结构的损伤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 51008的规定进行检测。
6.6.12 碰撞等事故发生后,应对构件的连接、节点和紧固件的损伤进行检查和检测。
6.6.13 当钢结构材料发生烧损、变形、断裂等情况时,宜进行钢材金相的检测。
6.6.14 钢材裂纹可采用观察的方法和渗透法检测。
6.6.15 钢材裂纹渗透法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部位的表面及其周围20mm范围内应打磨光滑;
2 打磨表面应用清洗剂清洗干净;
3 表面干燥后应喷涂渗透剂,渗透时间不应少于10min;
4 表面多余的渗透剂应用清洗剂清除;
5 喷涂显示剂,10min~30min后可观察裂纹的显示。
6.6.16 对风作用敏感的高层建筑屋顶钢构件等的累积损伤,可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
1 在构件受风作用应力较大部位和附近连接部位查找缺陷、损伤和裂纹;
2 对怀疑有裂纹的部位,可采用放大镜目测结合渗透法或超声波探伤等检测方法进行确认;
3 风作用应力较大部位和附近连接部位存在裂纹时,可判定该构件具有累计损伤破坏的可能;
4 风作用应力较大部位和附近连接部位存在缺陷和损伤时,应定期检测或进行累计损伤的推定。
6.6.17 严寒和寒冷地区室外钢构件及其连接低温冷脆破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位置宜布置在构件的下列部位:
1)应力较大的部位;
2)构造复杂的部位;
3)应力集中部位;
4)厚板构件;
5)焊缝或螺栓孔等存在缺陷或损伤的部位。
2 检测对象宜为钢材或连接缺陷、锈蚀、损伤以及高应力等造成的裂纹。
3 钢材或连接裂纹的检测宜采用放大镜目测检查以及磁粉、渗透或超声波探伤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