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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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基床

8.2.1 有砟轨道基床结构、厚度及压实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A、B及C组填料等分类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的规定。
8.2.2 无砟轨道路基基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砟轨道路基基床结构应由基床表层和基床底层组成;
    2 基床表层宜采用无机混合料、级配碎石或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3 基床底层宜采用A、B组填料或级配碎石(砂砾石)填筑;
    4 基床厚度应根据荷载、基床不同材料参数,并按布氏理论等计算确定;
    5 当基床表层采用无机混合料、级配碎石时,基床表层厚度不应小于0.4m;当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时,基床表层厚度不应小于0.7m;
    6 根据上部轨道结构要求,基床表层以上可设置垫层或无砟轨道支承层;
    7 当无砟轨道支承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板时,应满足耐久性设计的要求。
8.2.3 平交路口路面设计指标应按相应的国家现行道路路面设计规范执行。
8.2.4 无砟轨道基床表层压实标准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表8.2.4 无砟轨道基床表层压实标准
8.2.5 无砟轨道基床底层压实标准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表8.2.5 无砟轨道基床底层A、B组填料压实标准
8.2.6 二灰砂砾、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的技术要求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8.2.2 无砟轨道的基床结构体系是为满足上部轨道结构的要求而确定的。无砟轨道路基基床结构中主要的受力结构为无砟轨道支承层和基床表层。支承层下垫层的作用是为无砟轨道支承层服务,满足其施工便利、质量可控的要求。
    轨道板、无砟轨道支承层、路基可以简化为弹性地基上的等价双层叠合梁模型进行计算。在结构分析时,保证道床板和支承层在荷载作用下的弯曲拉应力不大于相应的疲劳强度允许值。
    列车动应力由轨道、道床传至路基本体,然后沿深度逐渐衰减,一般将动应力影响较大的部分定义为路基基床。压实土的动三轴试验表明,当动应力与自重应力之比在0.2以下时,加载10万次产生的塑性累积变形在0.2%以下,而且很快能达到稳定。因此,一般将动应力与自重应力之比0.2作为确定基床厚度的依据。
    基床表层厚度的确定方法按满足以下两种条件进行控制:一是列车荷载作用下路基顶面变形量不超过3.5mm为限值;二是列车荷载作用下作用在填土上的动应力不大于填土允许应力。
    填土的允许应力值可以通过填土的动三轴试验确定。试验表明填土存在一个临界动强度,即在小于该临界动强度的荷载作用下,土样的塑性累积应变接近于零。否则,土的塑性应变就会不断累积、发展,直至破坏。
    在受冻胀影响的地区,路基基床结构设计要求满足抗冻胀要求。
8.2.4 根据高速铁路的有关研究及会议讨论,现行行业标准《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对基床底层、基床以下部位的压实标准采用压实系数作为物理标准,但考虑到相关配套的试验等尚在完善之中,为此压实标准中仍可以沿用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中的相对密度、孔隙率、压实系数作为选用标准。
8.2.6 厂拌二灰砂砾要求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石灰活性氧化物含量、粒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及7d、28d龄期强度标准值。7d、28d无侧限抗压强度R7≥0.7MPa,R28≥2.0MPa。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粒径级配要求符合表2规定。其不均匀系数C。不得小于15,0.02mm以下颗粒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3%。
    级配砂砾石填料的级配要求符合表3要求。用方孔筛时,采用2~3号级配,用圆孔筛时采用1~3号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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