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18.4 防风
18.4.1 地面站和高架站选址宜避开紧邻高层建筑物气流受阻并会形成较大风速区的位置。
18.4.2 地面站和高架站的室外雨篷、轻质墙体、栏杆挡板、架空接触网以及标志、标牌等建筑构造均应满足抗风要求。
18.4.3 台风和龙卷风频遇地区的地面站和高架站,不宜采用质量轻、柔性大、阻尼小且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屋架结构。
18.4.4 地面和高架站及高架区间结构风荷载的标准值和基本风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要求进行取值,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18.4.5 在沿海地区或风力超过8级地区的高架线和地面区间路堤段应设置风速监测仪。
18.4.2 地面站和高架站的室外雨篷、轻质墙体、栏杆挡板、架空接触网以及标志、标牌等建筑构造均应满足抗风要求。
18.4.3 台风和龙卷风频遇地区的地面站和高架站,不宜采用质量轻、柔性大、阻尼小且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屋架结构。
18.4.4 地面和高架站及高架区间结构风荷载的标准值和基本风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要求进行取值,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18.4.5 在沿海地区或风力超过8级地区的高架线和地面区间路堤段应设置风速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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