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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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I型灭火性能

7.11.1 温度处理
    将超细干粉灭火剂在(-20±2)℃的条件下放置24h,然后立即移入(50±2)℃条件下放置24h,取出室温下放置至少2h。
7.11.2 B类火
7.11.2.1 试验条件
7.11.2.1.1 灭火试验房间
    灭火试验房间的要求如下:
    a)试验房间的体积不应小于100m³,其长、宽均不小于4m,高度H为(3.7±0.2)m;
    b)每次试验前试验房间内各测温点的温度应为15℃~35℃,灭火过程应用红外摄像机进行观察。
7.11.2.1.2 试验仪器和材料
    试验所用仪器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浓度仪:精度±0.1%。该分析仪应能连续监控和记录整个试验过程中封闭空间内的氧浓度。M1距离地面的高度与火灾模型的高度相等,水平距离火灾模型600mm到1000mm。M2位于M1上方,垂直于M1,高度为0.9H。M3位于M1下方,垂直于M1,高度为0.1H。氧浓度仪及测温装置分布见图4。
    b)测温装置:K型热电偶,直径为1mm。M4位于火灾模型上方中心100mm处,M5位于4个燃料罐上方50mm处(见图4),热电偶接温度显示仪。
    c)压力变送器:精度0.5级,应能连续监控和显示喷头的出口压力。
    d)燃料盘(火灾模型):面积为(0.25±0.02)㎡的正方形钢质盘,壁高120mm,壁厚6mm,盘内先加水,然后加入12.5L燃料,燃料面距盘口上沿50mm。燃料盘底部距地面600mm,可放置于房间内不被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的任何地方。
    e)燃料罐:四个钢质的圆形试验罐,直径为(80±5)mm,高度不小于100mm,壁厚不小于2mm,燃料罐内放入50mm燃料,燃料面距罐口上沿至少50mm。4个燃料罐放置在房间四角、距墙50mm交点处,其中两个罐罐口距地面不大于300mm,另两个罐罐口距房顶不大于300mm,两两对角对称放置。
    f)燃料:橡胶工业用溶剂油(符合SH 0004合格品的要求)。
    g)电子天平:精度2g。
    h)秒表:分度值0.1s。
7.11.2.1.3 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动力源:由40L普通氮气钢瓶、减压器、调压阀组成,氮气符合GB/T3864的规定。
    b)灭火剂贮罐:容积60L,贮罐内高620mm,贮罐内径为350mm,材料和强度等符合GB/T 150的规定。
    c)管路:由DN40的无缝钢管构成。
    d)喷头:喷口直径为10mm。
7.11.2.1.4 灭火装置的安装
    灭火剂贮罐和氮气钢瓶置于试验房间墙壁外侧,喷头置于使用房间内顶部中心、距顶部300mm处,向下喷射。灭火剂贮罐和喷头之间由管路连接。
7.11.2.2 试验步骤
    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根据生产单位提供的灭火剂用量称取按7.11.1要求经过温度处理后的超细干粉灭火剂,装入灭火贮罐。
    b)将燃料盘、燃料罐按规定加好燃料,首先点燃4个燃料罐,然后点燃燃料盘,预燃30s。
    c)关闭试验室门(此时房间内氧浓度低于正常大气中氧浓度的值不应超过0.5%),开始启动灭火装置。喷射过程应调节钢瓶调压阀使喷头出口压力保持在(0.50±0.05)MPa。灭火剂释放结束后关闭氮气瓶。
    d) 通过温度显示仪分别读取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前预燃30s和喷射结束后30s时测温点M4的温度。
7.11.2.3 试验结果
    测温点M4的温度下降率tIB按公式(4)计算。
    式中:
    t1——喷射前M4点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2——喷射后M4点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灭火剂释放结束30s内火焰全部熄灭且燃料盘、燃料罐内有剩余燃料;M4测温点温度下降率tIB大于等于60%为灭B类火试验成功。
7.11.3 A类火
7.11.3.1 木垛火
7.11.3.1.1 试验条件
7.11.3.1.1.1 灭火试验房间
    灭火试验房间要求同7.11.2.1.1。
7.11.3.1.1.2 试验仪器和材料
    试验所用仪器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浓度仪:同7.11.2.1.2 a)。
    b)测温装置:同7.11.2.1.2 b)。
    c)压力变送器:同7.11.2.1.2 c)。
    d)木垛(火灾模型);木垛由整齐堆放在金属支架上的木条构成。金属支架高(600±10)mm,应能使木垛底部暴露于空气中。木材为云杉木、冷杉木或密度相当的松木,木条含水率为9%~13%。木条横截面为正方形,边长(40±1)mm,木条长(450±25)mm。木条分层堆放,上下层木条成直角,每层六根,间隔均匀,共四层。
    e)引燃盘:面积为(0.25±0.02)㎡的正方形钢质盘,壁高120mm,壁厚6mm。
    f)燃料:同7.11.2.1.2 f)。
    g)电子天平:同7.11.2.1.2 g)。
    h)秒表:同7.11.2.1.2 h)。
7.11.3.1.1.3 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要求同7.11.2.1.3。
7.11.3.1.1.4 灭火装置的安装
    灭火装置的安装同7.11.2.1.4。
7.11.3.1.2 试验步骤
    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根据生产单位提供的灭火剂用量称取按7.11.1要求经过温度处理后的超细干粉灭火剂,装入灭火贮罐。
    b)在引燃盘内放入12.5L水,然后加入1.5L燃料,将木垛放在引燃盘上部中心处,其底部距引燃盘上沿300mm,通过点燃燃料引燃木垛。
    c)在房间外引燃木垛,使木垛自由燃烧6min,在6min预燃时间结束前15s之内将木垛移入试验房间,木垛位于金属支架上距地面600mm,可放置于房间内不被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的任何地方。
    d)预燃达到6min时关闭房间门(此时房间内氧浓度低于正常大气中氧浓度的值不应超过0.5%),开始启动灭火装置。喷射过程应调节钢瓶调压阀使喷头出口压力保持在(0.50±0.05)MPa。
    e)通过温度显示仪分别读取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前预燃6min和喷射结束后60s时测温点M4的温度。
    f)灭火剂释放结束后关闭氮气瓶,房间保持密封10min,然后移出木垛。
7.11.3.1.3 试验结果
    按公式(4)计算出测温点M4的温度下降率tIA1
    灭火剂释放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在房间内保持密封10min后,移出木垛继续观察3min,木垛不复燃;M4测温点温度下降率tIA1大于等于70%则为灭木垛火试验成功。
7.11.3.2 聚丙烯火
7.11.3.2.1 试验条件
7.11.3.2.1.1 灭火试验房间
    灭火试验房间要求同7.11.2.1.1。
7.11.3.2.1.2 试验仪器和材料
    试验所用仪器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氧浓度仪:同7.11.2.1.2 a)。
    b)测温装置:同7.11.2.1.2 b)。
    c)压力变送器:同7.11.2.1.2 c)。
    d)聚丙烯燃料片(火灾模型):火灾模型由4片竖直固定在固定架上的聚丙烯燃料片(白色,密度为905kg/m³)。每片长(405±5)mm、宽(200±5)mm、厚(9.0±0.5)mm,各片间的距离见图5。燃料片底部距地面203mm。燃料片应被固定架机械固定,使其在试验期间不应弯曲,具体位置见图5。
    e)引燃盘:长112mm、宽51mm、高21mm,位于聚丙烯燃料片的正下方,引燃盘51mm边平行于聚丙烯燃料片200mm边,引燃盘位于房间地面中央,具体位置见图5。
    f)燃料罩:高850mm、长610mm、宽380mm,其中边长为850mm×610mm的两侧面和边长为610mm×380mm的顶面由厚度为2mm的钢板制成,其他各面为开放式;燃料罩罩在燃料片及引燃盘外部,其610mm边平行于燃料片200mm边,具体见图5。
    g)燃料:同7.11.2.1.2 f)。
    h)电子天平:同7.11.2.1.2 g)。
    i)秒表:同7.11.2.1.2 h)。
7.11.3.2.1.3 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要求同7.11.2.1.3。
7.11.3.2.1.4 灭火装置的安装
    灭火装置安装同7.11.2.1.4。
7.11.3.2.2 试验步骤
    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根据生产单位提供的灭火剂用量称取按7.11.1要求经过温度处理后的超细干粉灭火剂,装入灭火贮罐。
    b)在引燃盘内加入40mL水,然后加入6mL燃料。点燃燃料引燃聚丙烯燃料片,预燃210s。
    c)预燃达到210s时关闭房间门(此时房间内氧浓度低于正常大气中氧浓度的值不应超过0.5%),开始启动灭火装置。喷射过程应调节钢瓶的调压阀使喷头出口压力保持在(0.50±0.05)MPa。
    d)通过温度显示仪分别读取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前210s和喷射结束后180s时测温点M4的温度。
    e)灭火剂释放结束后关闭氮气瓶,房间保持密封10min,然后开门观察。
7.11.3.2.3 试验结果
    按公式(4)计算出测温点M4的温度下降率tIA2
    灭火剂释放结束后180s内火焰全部熄灭,开门后聚丙烯燃料片不复燃;M4测温点温度下降率tIA2大于等于70%则为灭聚丙烯火试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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