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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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道路绿化更新

8.0.1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道路绿化更新:
    1 道路绿化存在安全隐患;
    2 道路或管线管廊改扩建引起道路绿带发生改变;
    3 因树种选择、立地条件、病虫害、栽植密度、树木老化等原因引起的长势衰退且无法恢复;
    4 因恶劣天气导致绿化树木受灾损毁严重。
8.0.2 道路绿化更新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对道路绿化现状进行评估,应充分保护利用现有生长良好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或更换行道树;
    2 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补植的乔木胸径不宜大于15cm。
8.0.3 道路绿化更新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乔木的补植、更换、疏移、迁移;
    2 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的更换;
    3 绿化辅助设施的更新。
8.0.4 道路绿化更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速生树种长势自然衰退无法复壮时,宜进行渐进式更新;
    2 因自然灾害引起树木死亡或严重受损时,应及时补植或更换;
    3 因密度过大造成树势衰退的道路绿化树木应进行疏移;
    4 灌木和地被植物更新时应评估其环境条件后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
    5 因道路改扩建或立地条件改变导致树木不宜保留时,应及时进行迁移种植,优先就地、就近利用;
    6 树池箅子等绿化辅助设施更新时应兼顾安全、景观,与环境相协调。

条文说明
8.0.1 安全隐患通常包括以下情况:绿化树木出现老化、病虫害导致树干中空或根系腐烂,使得树木在大风、积雪情况下极易发生倒伏,对道路通行安全产生威胁;绿化树木对不可移动或改变的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救灾抢险通道产生严重影响且无法通过修剪等养护措施消除的情况;树池箅子等绿化辅助设施损坏导致人行通行环境受影响。台风、暴雪等极端天气常引起树干折断、树冠严重受损无法恢复。
8.0.2 道路绿化更新前对现状树木的评估,目的是掌握树木的生长状态、存在问题,判断树木更新的必要性和更新方式,避免随意砍伐或更换行道树事件的发生,体现科学、绿色、节约的绿化理念。评估的方式可以采取组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调查等方式,并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的意见。
8.0.3 补植是指针对因树木死亡等原因导致道路绿带内树木缺失的补栽;更换是指针对需要更新的现状受损或长势衰退的树木,采取替换种植的方式;疏移是指针对现状长势过密的树木,采取间隔移栽的方式;迁移是指针对因道路改造等原因导致不宜原位保留,且有利用价值的树木,采取异地栽植的方式。
8.0.4 本条对道路绿化不同情形适应的绿化更新方式作出规定,避免因片面追求景观化过度更新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不必要浪费。渐进式更新是指针对道路绿带内的树木采取分段落、分街区、小规模、分阶段更换,以及道路绿带日常养护中的零星补植和更换。灌木和地被植物更新的原因包括上层乔木树冠郁闭导致花灌木和地被生长受限,强修剪、土壤板结或栽植时间过长等导致花灌木和地被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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