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T3007-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 储罐防腐及其他

7.1 石油化工储罐和管道应根据SH/T 3022的规定,采取防腐蚀措施。
7.2 储罐的消防、防雷和防静电接地,应符合GB 50160、GB 50074和现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7.3 储存含有易自聚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料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自聚物的措施。
7.4 储存易氧化、易聚合不稳定的物料时,应采取氮气覆盖隔绝空气的措施。

条文说明
7.3 常见的、典型的易自聚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有丁二烯、苯乙烯等。储存丁二烯的储罐采取下列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a)设置氮封系统,防止空气进入储罐;
    b)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下时,设置水喷淋冷却系统,使储罐外表面温度保持在30℃以下;
    c)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上时,设置低温冷却循环系统并采取添加阻聚剂措施,使丁二烯储存温度保持在10℃以下;
    d)安全阀出口管道连接氮气吹扫管道。
7.4 常见的、典型的易氧化、易聚合不稳定的物料有裂解汽油、混合C5、苯乙烯、环氧丙烷、1-已烯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