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2024
6.28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6.28.1 试验步骤
6.28.1.1 在不通电的情况下,将试样置于试验箱内。
6.28.1.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21d。
6.28.1.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3.1~6.3.2的规定进行火灾报警功能测试;按6.5.1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然后按5.4.3.3a)项要求对试样进行故障报警功能测试。
6.28.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T 1683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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