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5-2024
6.6 抗环境光线干扰性能试验(适用于光电试样)
6.6.1 试验步骤
6.6.1.1 按6.1.3的要求并取最不利方位将试样安装到烟箱内,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附录C的规定将闪光装置安装在烟箱内。
6.6.1.2 按下述过程,对试样进行环境光线干扰,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a)每只灯依次“通电10s-断电10s”,重复10次;
b)相对安装的每对灯依次“通电10s-断电10s”,重复10次;
c)4只灯同时通电,持续1min。
6.6.1.3 保持4只灯同时通电,按5.5.1的要求测量试样的响应阈值。
6.6.1.4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测量的响应阈值相比较,较大值用ymax或mmax表示,较小值用ymin或mmin表示,计算ymax:ymin 或mmax:mmin。
6.6.1.5 分别将试样绕其垂直轴线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旋转90°,重复上述试验过程。
6.6.2 试验设备
应使用满足附录C要求的闪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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