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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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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试验要求
7.1.1 试验环境条件
除另行注明外,本章规定的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即:
a) 环境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d) 风速:不大于3m/s。
7.1.2 测试仪表要求
温度测量仪表:精度不低于±2%(如果采用热电偶进行温度测量,热电偶应为K型,直径不大于1mm);
秒表:分度值0.1s;
称重仪器:精度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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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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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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