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业娱乐新业态消防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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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人员处于清醒但不熟悉环境状态,火灾增长率为中速。依据本导则第3章综合判断场所火灾风险概况为B2,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三类。
4.1.2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满足本导则第3.3.1条三类火灾风险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消防设计相关要求。
    【条文解析】依据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特点及调研,火灾风险类别为三类,在满足本导则3.3.1条的基础上,根据场所特点尚应满足本章其它要求。当场所因游戏剧情需要设置大量复杂布景时,应按照第6章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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