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 DG/TJ08-24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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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类首层

6.4.1 城市综合体某标高对应的楼层设有环形平台,当满足以下条件时,该标高所对应的楼层可视作类首层:
    1 平台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和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3.0 m,且设有直通室外地坪的疏散楼梯,平台上任一点至直通室外地坪的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60 m。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楼层或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平台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单座疏散楼梯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1.4m。
    2 平台仅能作为交通廊道及消防救援使用,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 h。
    3 平台应为室外开敞空间,确需设置防风雨棚时,防风雨棚不应完全封闭,顶部开口部位应分散均布置,顶部敞开面积不应小于该平台地面面积的50%。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空不得设置防风雨棚。
    4 沿平台一侧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栓口水压不应小于0.1MPa。
    5 平台应至少有2个消防车道出入口连通地面城市道路,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7.0m,坡度不应大于10%。
    6 当平台上为高层建筑时,平台还应满足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要求。
    7 平台上应设置醒目的疏散指示标志。
    8 平台下方排烟系统的烟气组织不应影响平台上方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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