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消防技术标准 DG/TJ08-2408-202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0.1 一般规定

10.1.1 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 检测、验收合格资料。
    2 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图、建筑消防系统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量图、重点部位位置图、危化品位置图。
    3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
    4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专职、义务消防人员。
    5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6 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7 火灾自动系统设备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8 消防系统联动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联动编程记录、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单元编码设置记录。
    9 系统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