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05-2010
4.3 玻璃
4.3.1 建筑门窗玻璃产品的进场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品种与类型;
2 基本尺寸;
3 外观质量和边缘处理情况;
4 钢化状况。
4.3.2 玻璃的品种与类型检验可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也可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3.3 玻璃的厚度可采用下列方法量测:
1 未安装的玻璃,可用游标卡尺量测玻璃每边中点的厚度,取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检验值。
2 已安装的门窗玻璃,可用分辨率为0.1mm的玻璃测厚仪在玻璃每边的中点附近进行测定,取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检验值。
3 中空玻璃安装或组装前,可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在玻璃的每边各取两点,测定玻璃及空气隔层的厚度和胶层厚度。
4.3.4 玻璃边长的检测应在玻璃安装或组装前进行,可用钢卷尺检测距玻璃角100mm处对边之间的距离。
4.3.5 玻璃外观质量应包括下列检查内容:
1 钢化玻璃应观察检查爆边、裂纹、缺角、划伤。划伤长度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宽度可用读数显微镜量测。
2 镀膜玻璃应观察检查斑纹、针眼、斑点、划伤。针眼和斑点直径可用读数显微镜量测,针眼和斑点的位置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长度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宽度可用读数显微镜量测。
3 夹层玻璃应观察检查裂纹、爆边、脱胶和划伤、磨伤,胶合层应观察检查气泡或杂质。爆边长度或宽度可用游标卡尺量测,胶合层气泡或杂质长度可用游标卡尺量测,气泡或杂质的位置可用钢卷尺检测。
4 中空玻璃应观察检查胶粘剂飞溅、缺胶和内表面污迹。
4.3.6 玻璃钢化情况可用偏振片检验。
4.3.7 玻璃表面的应力可用表面应力检测仪检验,检验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有关的规定。
4.3.8 玻璃边缘的处理情况可采用观察并手试的方法确定玻璃磨边、倒棱、倒角等处理状况。
条文说明
4.3.5~4.3.7 玻璃外观检测项目和玻璃表面应力检测方法参考了已有的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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