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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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门窗性能

8.4.1 既有建筑门窗修复与改造工程门窗的基本性能可分为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和门窗的隔声性能等。
8.4.2 外门窗抗风压性能的现场检测可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采取静载检测,也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 211中的规定方法进行检测。
8.4.3 当静载满载检测法线变形不超过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限定的变形且卸载后无残余变形时,可判定该门窗可以抵抗相应风压作用。
    当静载满载缝隙有明显变化时,可在满载时施加淋水检测的方法,当淋水检测出现渗漏时,可确定该门窗需要进行处理。
8.4.4 外门窗水密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采取淋水的方法进行检测,也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 2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5 外门窗水密性能淋水检测与抗风压静载检测宜同时进行;当不能同时进行时,宜使门窗开启扇与框具有静载满载时相应的缝隙。
8.4.6 检测时出现渗漏的门窗应采取措施处理。
8.4.7 外窗气密性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 2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8 门窗隔声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5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T 19889.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9 门窗抗撞击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条文说明
8.4.1 既有建筑门窗存在密封胶开裂、密封条脱落、玻璃破裂等可维修的缺陷时,直接采用静压箱检测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不能真实反映外窗本身真实性能,会将可修复的门窗误判为门窗必须更换。因此,需要先将既有建筑门窗可维修的缺陷正常维修后再采用静压箱进行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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