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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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热能动力

3.9.1 初步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除小型、简单工程外,初步设计还应包括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3.9.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及年号和版本号);
    2)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水质分析、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冻土深度、燃料种类等);
    3)其它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如总平面布置图、供热分区、热负荷及介质参数、发展要求等)。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承担的设计范围和分工(当有其它单位共同设计时);
    2)对今后发展或扩建的预留;
    3)改建、扩建工程,应说明对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等的利用情况。
    3 锅炉房。
    1)热负荷的确定及锅炉形式的选择:确定计算热负荷,列出各热用户的热负荷表;确定供热介质及参数;确定锅炉形式、规格、台数,并说明备用情况及冬夏季运行台数;
    2)热力系统:应说明热力系统,包括热水循环系统、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水处理系统、给水系统、定压补水方式、排污系统、供热调节方式、各种水泵的台数及备用情况等;
    3)燃料系统:说明燃料种类、燃料低位发热量﹑燃料来源,说明烟气排放;当燃料为煤时,说明煤的种类、煤的储存场地及储存时间,确定煤的处理设备、计量设备及输送设备,确定烟囱的高度、出口直径、材质及位置,鼓、引风设备的选择,确定烟气的除尘、脱硫设备,确定除渣设备;当燃料为油时,说明油的种类,简介燃油系统,说明油罐位置、大小、数量、油的储存时间和运输方式;当燃料为燃气时,说明燃气种类、燃气压力﹑燃气计量要求,确定调压站位置;
    4)技术指标:列出建筑面积、供热量、供汽量、燃料消耗量、灰渣排放量、软化水消耗量,自来水消耗量及电容量等。
    4 其它动力站房。
    1)热交换站:说明加热、被加热介质及其参数,确定供热负荷,简述热水循环系统,确定热水循环系统的耗电输热比,简述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水处理系统、定压补水方式等,确定换热器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
    2)柴油发电机房:确定柴油发电机容量,说明燃气系统、油耗及储油量,说明进风、排风、排烟方式;
    3)燃气调压站:确定调压站位置,确定燃气用气量,简述调压站流程,确定调压器前后参数,选择调压器;
    4)气体站房:说明各种气体的用途、用量和参数,简述供气系统,选择主要设备;
    5)气体瓶组站:确定气体用途、用量,简述调压和供气方式、简述瓶组站流程,确定调压器前后参数,确定瓶组容量及数量。
    5 室内管道:确定各种介质负荷及其参数,说明管道及附件的选择,说明管道敷设方式,选择管道的保温及保护材料。
    6 室外管网:确定各种介质负荷及其参数,说明管道走向及敷设方式,选择管材及附件,说明防腐方式,选择管道的保温及保护材料。
    7 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措施等。
    8 绿色建筑设计:当项目设计为绿色建筑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9 需提请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9.3 设计图纸。
    1 热力系统图:表示出热水循环系统、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水处理系统、给水系统、定压补水方式、排污系统等内容;标明图例符号、主要管径、介质流向及设备编号(应与设备表中编号一致);标明就地安装测量仪表位置等;
    2 锅炉房平面图:绘制锅炉房、辅助间及烟囱等的平面图,注明建筑轴线编号、尺寸、标高和房间名称;并布置主要设备,注明定位尺寸及设备编号(应与设备表中编号一致)。对较大型锅炉房根据情况绘制表示锅炉房及相关构筑物的尺寸及相对位置的区域布置图。
    3 其它动力站房:其它动力站房绘制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原理图。
    4 室内外动力管道:室外动力管道根据需要绘制平面走向图。
3.9.4 主要设备表。
    列出主要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单位和数量等,对锅炉设备应注明锅炉效率。
3.9.5 计算书。
    对于负荷、水电和燃料消耗量、主要管道管径、主要设备选择等,应做初步计算。

条文说明
3.9.2-4-2)有关柴油发电机组的内容,经研究后,修改为热能动力专业只负责编写油系统和排烟部分内容,设备选型和平面布置由电气专业编写。但各设计单位的专业分工不同,仍按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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