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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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树木

5.2.1 树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阶段、生态习性、景观功能要求及栽培地区气候特点,选择相应的时期和方法进行修剪。
    2 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岗前培训、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
    3 应遵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进行。应先剪除无需保留的枯死枝、徒长枝,再按照由主枝的基部自内向外并逐渐向上的顺序进行其他枝条的修剪。
    4 剪、锯口应平滑,留芽方位正确,切口应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直径超过0.04m的剪锯口应先从下往上进行修剪,并应及时保护处理。
    5 修剪工具应定期维护并消毒。
5.2.2 树木应按照乔木类、灌木类、绿篱及色带和藤木类划分,各类树木的修剪方法各不相同。
5.2.3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乔木修剪应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和残枝。
    2 树林应修剪主干下部侧生枝,逐步提高分枝点。相同树种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林缘树分枝点应低于林内树木。
    3 主干明显的树种,应注意保护中央主枝,原中央主枝受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无明显主干的树种,应注意调配各级分枝,端正树形,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风透光。
    4 孤植树应以疏剪过密枝和短截过长枝为主,造型树应按预定的形状逐年进行整形修剪。
    5 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保持一致。
    2)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
    3)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应保留出安全距离,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有关规定。
5.2.4 灌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或前低后高形态;多品种的灌木丛,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生长空间;造型的灌木丛,应使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
    2 短截突出灌木丛外的徒长枝,应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及时疏除;灌木内膛小枝应疏剪,强壮枝应进行短截。
    3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当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时宜尽早剪除。
    4 花灌木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具体修剪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后短截,促发新枝;1年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促使再次开花。
    2)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应根据花芽生长位置进行整形修剪,保留观赏所需花枝和花芽,生长季应在花落后10d~15d根据枝条健壮程度并选好留芽方向和位置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密枝。
    3)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修剪应培育新枝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5 栽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交替回缩主枝主干,控制树冠。
5.2.5 绿篱及色带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篱及色带的修剪应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侧面平齐。
    2 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绿篱的修剪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的有关规定。
    3 生长旺盛的植物,整形修剪每年不应少于4次;生长缓慢的植物,整形修剪每年不应少于3次。
    4 绿篱及色带在符合安全要求高度的前提下,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应有所提高;当绿篱及色带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
    5 修剪后残留绿篱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
5.2.6 藤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攀缘棚架上的藤木,种植后应进行重剪,每株促发几条健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有光脚或中空现象时,应采用局部重剪、曲枝蔓诱引措施来弥补空缺。
    2 匍匐于地面的藤木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
    3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势衰弱时,应及时回缩修剪、复壮。
    4 观花藤木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并应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
5.2.7 树木修剪应安全作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机械应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
    2 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作业。
    3 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当占用道路修剪时应办理行政许可,树上修剪人员、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4 树上作业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一人一树修剪,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截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
    5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
    6 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
5.2.8 树木灌溉与排水的原则、方法、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树木栽培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情况,进行灌水和排涝。
    2 灌溉水量应以使土壤根系保持植物无萎蔫现象的含水量为标准。
    3 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不得使用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和含有洗涤液的冲洗液补充土壤水分。
    4 宜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并应根据季节与气温调整灌溉量与灌溉时间。
    5 应经常检查喷灌或滴灌系统,确保运转正常。喷灌喷水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并应协调好游人、行人关系,定时开关,专人看管。
    6 采用喷淋方法淋水,不得冲倒、冲歪植株及冲出树根。乔灌木淋水前宜先给树体洗尘。
    7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不得使用高压冲灌。道路绿地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
    8 一天中灌溉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夏秋高温季节,不宜在晴天的中午喷灌或洒灌,宜在12:00之前或16: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冬季气温较低,需灌溉时,宜在9:00之后或16:00之前进行,并应防止结冰影响行人通行。
    9 夏季干燥时,易受日灼的树种应进行叶面和枝干喷雾,必要时可对部分树种进行疏果、疏叶处理,降低蒸腾作用。
    10 除地下穴外,浇水树堰高度不应低于0.1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树干胸径10倍,或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且不小于0.8m为准。树堰应紧实、不跑水、不漏水。树堰内宜选择环保性覆盖物掩盖裸露土地。
    11 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
    12 冬季寒冷地区,应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封冻水,并浇足浇透。
5.2.9 树木施肥的原则、方法、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
    2 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一次。
    3 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
    4 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
    5 应根据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
5.2.10 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做到安全、经济、及时、有效。
    2 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推广生物农药。
    3 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并及时剪除病虫枝。
    4 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宜不同药剂交替使用。
    5 应及时对因干旱、水涝、冷冻、高温、飓风、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进行防治。
    6 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或在傍晚无风的天气进行。
    7 采用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果蔬类喷施农药后应挂警示牌。
    8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进行有害生物防治。
    9 应严格管控国家颁布的林木病虫害检疫对象。
5.2.11 树木松土除草的原则、时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园林植物生长期,应经常进行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使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
    2 松土应在天气晴朗,且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雨后不宜立即进行。
    3 除杂草宜结合松土进行,也可采用手工拔除等方法进行。
    4 除杂草应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同时不得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
    5 使用化学除草剂前,宜进行小面积实验后再全面使用。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园林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确定药剂种类、浓度及施用方法。药剂不得喷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
5.2.12 树木的改植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进行改植或补植:
    1)因植株过密而必须移植;
    2)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植株的移除;
    3)自然死亡树木的去除或补植;
    4)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树木的去除与改植;
    5)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清理、扶正或补植处理。
    2 补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树形相近的树木。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季节特点,安排改植、补植时间。
5.2.13 树木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涝措施。
    2 应加强对行道树的日常巡护,及时对出现倒伏、歪斜的树木进行扶正。
    3 寒冷天气,应对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采取搭设风障、主干涂白、裹纸或无纺布加绕草绳、根基部培设土堆等防寒措施。降雪地区主要路段可结合防寒设置围挡。降雪量较大时,应及时清除针叶树和树冠浓密的乔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
    4 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应避免太阳直射,采取遮阴、缠草绳、喷雾等措施,降低温度预防日灼。
    5 应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
    6 树体上的孔洞应根据大小、类型等,分类采用引流、碳化、封堵等多种处理方式,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

条文说明
5.2.1 本条对树木修剪进行了规定。
    1 树木的修剪时期分为生长期修剪和休眠期修剪,修剪方法包括截、疏、除等。不同种类树木、不同的生长阶段、不同的栽培环境以及不同的景观需求所选择的修剪时期及方法均不同。
    2 为保证树木修剪工作的合理、安全、有序进行,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
    3 按照先整理、后修剪的程序进行,先将枯死枝、病弱枝剪除,再进行修剪,能够使树木枝条位置更清晰明显,有效避免过度修剪及错剪。
    4 剪、锯口平滑,有利于树木伤口愈合。留芽方位决定抽枝方向,影响整体树形。切口在切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这样剪口小,易愈合且利于芽体生长发育。直接在0.04m以上的剪锯口从下往上修剪,可防止锯口劈裂。
    5 修剪工具定期消毒,有利于伤口愈合和防止病虫侵入。
5.2.2 园林树木按照树木类型分为乔木类、灌木类、绿篱及色带和藤木类,各类树木的修剪方法因种类、用途等不同,其修剪方法也不同。
5.2.3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乔木修剪中首先需要剪除的是影响树体安全的病虫枝、扭伤枝及枯枝和烂头以及影响树形的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
    3 有主干的树木其中央主枝对树形影响明显,需要特别注意保护与培养。
    5 行道树因其特殊的栽植形式及景观需要,要求同一路段的行道树整齐一致,同时要考虑道路安全因素。因此,行道树在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需要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5.2.4 本条对灌木类修剪进行了规定。
    1 不同灌木种植要求决定了其修剪重点。
    2 短截突出灌丛外的徒长枝,疏除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以使灌丛达到中央高四周低的景观效果。
    3 尽早剪除灌木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以营养树体。
    4 修剪各类花灌木之前,首先了解其生长习性,按其自然生长规律,根据花灌木开花枝条年限不同,选择适当的修剪时期和修剪方法,调节树体内营养物质的合理分配,控制徒长,增加开花、结果量,使花灌木枝叶茂盛,花开不断。
5.2.5 本条对绿篱及色带修剪进行了规定。
    1 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是绿篱及色带的景观要求。
    3 绿篱及色带的修剪根据植物种类的生物学特性、生长势等决定修剪次数。
    4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适当提高,以保证剪口芽的质量和篱面新芽整齐度。
    5 及时清除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防止残留枝叶影响新芽生长和篱面色彩斑驳等景观效果。
5.2.6 本条对藤木类修剪进行了规定。
    1 及时固定棚架上的藤木,修剪下垂藤蔓,确保安全。
    3 钩刺类藤木,其生物学特性及生长习性与灌木相似,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势衰弱时,及时回缩修剪,以利更新。
5.2.7 树木的修剪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上树修剪时,不能有安全隐患,修剪工具要稳固,极端天气不得作业,修剪时也应注意树木周围安全。
5.2.8 本条对树木灌溉与排水的原则、方法、时期进行了规定。
    1、2 根据树木栽培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情况,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各地区因气候差异、土质不同、绿地环境等因素,各绿地根据其自身特性选择适时、适量、适宜的方式进行灌水和排涝。
    3 融雪剂中含有对植物生长不利的盐类物质。再生水对古树名木的影响尚不明确。
    4 近年来,我国南涝北旱加剧,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积极推广国内外节水灌溉技术,强化园林节水措施。
    5 经常检查喷灌或滴灌系统,防止跑冒滴漏,定时开关,地面达到径流,以确保浇足浇透。
    6 采用喷淋方法淋水,可防止植物冲倒、冲歪及冲出树根。
    7 高压水流易冲刷植物根部土壤,且水流过急不利于土壤水分的吸收,浪费水资源。
    8 夏秋高温季节,植物叶片蒸腾作用强,水分蒸发也快,根系需要不断吸收水分,补充叶面蒸腾的损失,中午喷灌或洒灌,土壤温度突然降低,根毛受到低温的刺激,就会立即阻碍水分的正常吸收。叶面气孔没有关闭,水分失去了供求的平衡,导致叶面萎蔫,为此夏季浇灌以早晨和傍晚为宜。
    9 夏季干燥时,易受日灼的树种应适当进行叶面和枝干喷雾,以保证树木免受高温灼伤。
    10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并对树堰直径提出要求,为树木保水。
    11 暴雨后绿地和树池内积水超过24h易使树木根系呼吸作用受到抑制,造成树叶萎蔫甚至死亡。及时采用适当的方式排水,以保证树木正常生长。
    12 冬季寒冷地区,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冻水,可增加土壤墒情、稳定地温、防寒保墒、减轻冻害、杜绝风蚀。
5.2.9 本条对树木施肥的原则、方法、时期进行了规定。
    1 施肥受树种习性、物候期、树体大小、树龄、土壤与气候条件、肥料的种类、施肥时间与方法、管理技术等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制定统一的施肥量标准。因此施肥时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
    2 春季施肥促进树木生长,秋季追施,寒冷地区可保证树木越冬。观花木本为保证开花质量、数量,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一次。
    3 有机肥可改善土壤结构,可使肥效稳步缓慢释放,可调节土壤的酸碱度,可供应植物生长所需的大量元素、多种微量元素,增加有机质的含量,提高土壤的保肥蓄水能力。
    4 在早晨10点之前或傍晚进行叶面喷肥,以免气温高,溶液浓缩快,影响喷肥效果或导致药害。
    5 根据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浓度一般不宜大于3‰。浓度太高易造成肥害,导致叶片发焦干枯。
5.2.10 本条对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进行了规定。
    1~5 园林树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采取关键措施与综合技术相结合、科学预防与应急防控相结合、当前控害与持续治理相结合、化学防治与其他防治措施相结合的策略,以植物养护管理为基础,协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各种措施。
5.2.11 本条对树木松土除草的原则、时期、方法进行了规定。
    1 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
    2 雨后土壤湿黏,不利于进行松土。
    4、5 在杂草开花结实前除杂草,可有效控制杂草扩繁。谨慎使用化学方法除杂草,保护园林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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