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5 技术档案

6.5.1 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地管理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管理计划,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2 技术档案应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6.5.2 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绿地建设历史、基本情况,包括绿地面积,植物种类、规格、数量,植物补植、破坏情况,土壤主要理化性状、绿地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
    2 绿地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有害生物现状、植物生长状况评价、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养护工程的移交、苗木的移植、工程改造等。
    3 各项养护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养护日志、养护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4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条文说明
6.5.1、6.5.2 完整的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档案包括绿地建设历史基本情况、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日常养护日志及养护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