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建标201-2024
附录一 城市公共体育场房屋建筑具体内容构成
一、运动场地:包括比赛场地和热身场地。
二、看台:包括观众看台(含无障碍座席、运动员席、媒体席)、主席台和包厢看台等。在满足主要体育比赛及活动场地尺寸,确保观众视线无遮挡的情况下,按照场地使用需要合理选用活动或固定看台形式以提高空间利用率。
三、辅助用房:分为比赛场地辅助用房和热身场地辅助用房。
(一)比赛场地辅助用房:包括观众服务用房、运动员用房、比赛管理用房、贵宾用房、媒体用房、体育专用设备用房、场馆运行用房、安保用房和建筑设备用房等。
1. 观众服务用房:包括观众休息厅、问讯处、医务室、卫生间、商品售卖和餐饮服务用房等。
2. 运动员用房:包括运动员及教练员休息室、兴奋剂检查站、医务急救室、第二检录处和赛后控制室等。
3. 比赛管理用房:包括组委会办公和接待用房、赛事技术用房、其他工作人员办公区、体育器材库房等。其中:赛事技术用房包括裁判休息室、裁判办公用房、单项运动协会技术用房等。
4. 贵宾用房:包括贵宾休息室、随行人员休息室和其他接待服务用房等。
5. 媒体用房:包括新闻发布厅、媒体工作区、媒体休息区、评论员控制室、转播信息办公室和新闻官员办公室等。
6. 体育专用设备用房:包括计时记分控制室、终点摄像机房、显示屏控制室、场地照明控制室和扩声控制室等。其中计时记分控制室一般由计时控制、计时与终点摄像转换、数据处理等部分组成。
7. 场馆运行用房:包括管理用房、服务用房、储藏库房、传达室、售票处和环卫用房等。
8. 安保用房:包括安保观察室和安保指挥室等。
9. 建筑设备用房:包括消防控制室、电气系统用房、设备机房和设备库房等。
(二)热身场地辅助用房:包括第一检录处(运动员休息室、检录处、热身管理用房)、器材库房和看台等。
四、其他全民健身综合服务用房:包括为满足日常全民健身等多样化体育综合服务需要配备的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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