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型新风环境控制一体机 GB/T40438-2021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8.4 型式检验

8.4.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时;
    b)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产品的结构、制造工艺、材料等更改对产品性能有影响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抽查提出要求时。
8.4.2 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6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