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 GB/T39583-2020
4 一般要求
4.1 应根据既有建筑的节能与智能化系统应用现状诊断结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及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采用合理的智能化技术措施,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效果。
4.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应进行节能与智能化系统应用现状诊断,制定合理的、经济的、可行的智能化技术方案,并进行施工图设计。
4.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设计不应降低建筑使用功能,应确保整体建筑安全及高效运营。
4.4 应建立智能化系统,实现对建筑用能、建筑设备的智能化管理。智能化系统宜具有远程升级和远程维护功能,其信息的采集和通信方式以适宜既有建筑的现状为宜。
4.5 采用的智能化技术与方案应先进可靠,具有可操作性、可维护性和扩展性,确保工程可实施。
4.6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系统应符合设计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应贯彻绿色建筑理念。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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