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化技术要求 GB/T395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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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电梯

6.4.1 建筑电梯系统设计应符合GB/T10058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在正常运行和故障情形下均能保证乘客和设备的安全。
6.4.2 应能对主要电气设备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进行监控,实现对电梯系统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管理维护及故障分析;并符合GB/T 24476的相关规定,满足安全运行与管理要求。
6.4.3 根据电梯的数量、位置、额定速度、额定载荷以及客流量和使用频率,合理分配电梯的运行区域、停靠层站和运行时间。
6.4.4 采用分散待机技术和电梯智能化实时交通控制技术:两台位置相邻的电梯应使用并联控制方式,两台以上位置相邻的电梯应使用群控控制方式。群控方式应结合电梯布置、各楼层乘客密度分布、大楼管理等信息确定,主要满足节能和管理的要求,宜具有智能派梯等多种运行控制策略。
6.4.5 电梯系统运行应满足电气相关指标(如谐波、功率因素、漏电等)要求,设备停运不应产生功率损失,并应符合GB/T 30559.2中的相关规定。
6.4.6 宜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保障能源的回收与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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