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86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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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轿顶护栏

5.6.1 如果由于现有建筑物限制,无法满足GB/T 7588.1-2020轿顶护栏的要求,则GB/T 7588.1-2020中5.4.7.2应采用5.6.2和5.6.3的要求代替。
5.6.2 当按照GB/T 7588.1-2020轿顶需要设置护栏时,应采用在轿顶上永久设置的可伸展护栏。
    有关注意和警告的要求见7.2.3。
5.6.3 可伸展护栏满足下列规定。
    a)护栏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4.7.4的要求,其固定装置应确保当1000N的力垂直作用于栏杆顶部的任何点时,护栏能保持在伸展的位置。
    b)站立在安全区域应能完全展开(或伸出)和折叠(或收回)护栏。
    c)当站人安全区域在轿顶时,该区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GB/T 7588.1-2020中5.2.5.7.3的要求;
    2)清楚地标示并从层站入口处可见;
    3)当存在坠落风险时,设置在距离轿顶边缘不小于0.50m处。
    d)下列条件下,符合GB/T 7588.1-2020中5.1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轿厢移动:
    1)在正常运行时,护栏未完全收回;
    2)在轿顶操作检修运行时,护栏未完全伸展。
    e)对于紧急电动运行和检修运行,在未折叠(收回)的护栏可能与井道顶发生碰撞的区域,与运行方向有关的电气安全装置(GB/T 7588.1-2020中的5.11.2)应防止轿厢向上运行。该电气安全装置可采用符合5.5.3.4要求的附加电气安全装置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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