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T4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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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配电装置的设置

4.1.1 总配电箱可下设若干台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可下设若干台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1.2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得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1.3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4.1.4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
4.1.5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和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和杂草。
4.1.6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mm~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4.1.7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m~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水平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m~1.6m。
4.1.8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再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
4.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固定在电器安装板上,且不得歪斜和松动。
4.1.10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端子板和PE端子板。N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中性导体(N)必须通过N端子板连接;保护接地导体(PE)必须通过PE端子板连接。
4.1.1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层的颜色标识应按本标准第3.2.11条的规定配置并排列整齐;线束应有外套绝缘管,导线应与电器端子连接牢固,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1.12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应通过PE端子板与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应采用黄/绿组合颜色软绝缘导线做电气连接。
4.1.13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表4.1.13确定。
4.1.14 配电箱、开关箱的导线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4.1.15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支架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4.1.16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具有防雨、防尘措施;单独为配电箱、开关箱装设防雨棚(盖)时,防雨棚(盖)宜采用绝缘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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