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T4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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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室内配线

6.3.1 室内配线应采用绝缘电线或电缆。
6.3.2 室内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配线可沿瓷瓶、塑料槽盒、钢索等明敷设,或穿保护导管暗敷设;
    2 潮湿环境或沿地面配线时,应穿保护导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粘接牢固;
    3 当采用金属保护导管敷设时,金属保护导管应做等电位连接,且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相连接。
6.3.3 室内明敷设主干线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6.3.4 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套管保护,距地面不应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6.3.5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和计算机械强度确定,但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铝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0m㎡。
6.3.6 室内配线应有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电器元件选配应符合本标准第6.1.17条的规定。
6.3.7 钢索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索截面的选择应根据跨距、荷载和机械强度等因素确定,且截面不宜小于10m㎡;
    2 钢索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12m;
    3 钢索与终端拉环套接应采用心形环,固定钢索的线卡不应少于2个;
    4 钢索端头应用镀锌钢丝绑扎牢固,并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
    5 当钢索长度不大于50m时,应在钢索一端装设索具螺旋扣紧固;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应在钢索两端装设索具螺旋扣紧固。
6.3.8 室内钢索配线距地面应大于2.5m。当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当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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