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GJ/T46-2024
10.3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与拆除
10.3.1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并进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参数测定。
10.3.2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10.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设施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拆除;
2 拆除工作应从电源侧开始;
3 拆除前,被拆除部分应与带电部分在电器上断开、隔离,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
4 拆除前应确保电容器已进行有效放电;
5 拆除与运行线路(设施)交叉的临时用电工程线路(设施)时,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6 拆除邻近带电部分的临时用电设施时,应设有专人监护,并应设隔离防护设施;
7 拆除过程中,应避免对设备(设施)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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